宝政办函〔2016〕112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6〕112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各旅游景区:
2016年国庆假期即将来临,为确保全市人民和广大游客度过一个欢乐祥和的假期,根据国家旅游局和陕西省旅游局《关于做好2016年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做好我市国庆节假日旅游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全面加强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提前做好旅游市场形势研判,针对假日期间游客人数大幅增长的情况,要切实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按照“属地管理、部门联动、行业自律、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原则,扎实做好假日旅游市场监督管理和各项服务保障工作,为广大游客提供更完善、更全面的公共服务保障。节前和节日期间,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市文物旅游局)要牵头与公安、交通、工商、食药监、物价、质检等部门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活动,重点对旅游市场秩序、不合理
低价团、虚假广告、购物点违法经营、非法“一日游”等问题进行检查,共同维护健康有序的旅游消费环境;各县区也要及时组织开展旅游市场专项检查活动。要充分发挥全市旅游投诉统一受理等综合监管机制作用,及时有效处理游客投诉、旅游纠纷等问题,把各种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严密防范因投诉问题而引发的群体性事件。各旅游景区要积极践行旅游行业“游客为本、服务至诚”的核心价值理念,在旅游服务工作中诚实守信、礼貌待客,共同维护假日旅游市场秩序。
二、落实责任,严格抓好旅游安全工作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牢固树立旅游安全责任意识,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关于做好安全工作的各项指示要求,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总体要求,严格落实旅游安全责任,确保国庆假日期间不发生重特大旅游安全事故。各县区政府要切实履行属地管理责任,严格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到有安排方案、有落实措施、有督导检查。文物旅游、公安、交通、食药监、质检等市假日旅游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要严格履行行业监管责任,节前要认真组织开展旅游道路特别是桥梁、隧道、旅游大巴等交通安全、消防安全、食品安全、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等旅游场所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各旅游景区要强化旅游安全主体责任,完善旅游安全服务规范和应急预案,做好旅游从业人员安全风险防范及应急救助技能培训和紧急事件处理工作。市文物旅游局要督促旅行社强化对团队旅游的安全保障措施,完善应急预案,要求导游、领队等有关人员做好安全提示;指导各景区制定和实施旅游者流量控制方案,加强大型游乐设施、缆车索道的安全保障,开展安全隐患自查自纠,确保国庆假日旅游安全有序。
三、精心策划,不断丰富假日旅游产品供给
要依托全市旅游资源,充分挖掘旅游消费潜力,丰富假日旅游产品,加大宣传营销力度,活跃假日旅游市场,保障旅游市场供给。主动适应大众旅游时代需求,积极推出休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旅游、生态旅游、红色旅游等各类产品,充分利用贫困地区资源,积极推出形式多样的乡村旅游项目,吸引游客投资消费,带动贫困群众增收。积极引导旅游企业推出多种惠民服务,使游客得到实惠。大力开发针对不同消费群体的观光、度假、休闲旅游产品,做好自驾游、健身游、购物游等个性化旅游活动的引导工作,积极组织健康、文明、向上的旅游活动,推出一批内涵丰富、形式多样的旅游活动,不断满足广大群众多样化的出游需求。
四、加强引导,优化国庆假日旅游舆论环境
市文物旅游局要依托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积极协调各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假日旅游新闻宣传和应急处置工作机制,通过电视、广播、网络等各种媒体渠道,及时发布假日期间气象、交通、安全、卫生以及主要景区接待量和安全风险提示等信息,引导游客合理安排出行。要及时发布旅游市场供需及市场特点等动态信息,包括:遇旅游突发事件发生后及时发布涉及组团社人员信息,公布旅游部门相关处置和救助信息,发布气象、治安等旅游安全风险提示信息以及旅游咨询、救助等服务热线信息。要高度关注假日期间旅游新闻舆情,正确引导舆情,通过加强舆情引导,扩大正面影响,进一步提倡文明旅游、诚信旅游、低碳旅游,为群众创造欢乐和谐的假日旅游环境。
五、强化宣传,倡导文明旅游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旅游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旅游行业文明旅游工作的指导意见》,全面开展提升公民旅游文明素质的各项活动,加强在车站等交通枢纽、公共广场、商贸核心区、旅游景点等重点区域的文明旅游公益宣传,强化游客文明意识。要广泛开展文明旅游志愿服务活动和文明旅游主题活动。市文物旅游局要引导各旅行社导游、领队加强对游客文明行为举止、礼仪礼貌的宣传,及时劝阻游客的不文明行为。要以《游客旅游不文明行为记录管理暂行办法》为抓手,在加大对旅游不文明行为查处力度的同时,加大社会和舆论监督,通过宣传正面典型,曝光不文明行为,使文明旅游更加深入人心,营造假日期间文明旅游浓郁氛围。
六、严格值守,确保假日旅游工作运转顺畅
各县区、各有关部门、各旅游景区要合理安排假日值班,做好假日旅游组织协调工作,保持联络畅通,保证高效运转。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及时解决假日旅游中的矛盾和问题。遇有旅游重大事件和安全事故要在规定时限内上报并妥善处置。凡因值班值守脱岗影响联络畅通,瞒报、迟报、漏报延误处置时机的,要对相关单位予以通报批评,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各县区、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各成员单位要于9月30日前将国庆假日旅游工作值班安排(包括值班电话、带班领导、值班人员等)报市假日旅游指挥中心(市文物旅游局,电话3261480 传真3261481)。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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