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16〕49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技能培训全覆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技能培训全覆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发〔2016〕4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技能培训全覆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11日
技能培训全覆盖惠民工程实施方案
为推动实现更高质量的就业,实现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初高中毕业生、返乡青年等城乡未就业人员免费培训全覆盖,按照市政府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中“实施技能培训就业惠民工程”的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围绕全市工业强市“1553”行动计划,以市场岗位需求为导向,以就业素质提升为目标,从2016年起,每年投入3000万元用于职业教育和就业(创业)培训,年职业教育招生人数和就业(创业)培训人数分别达到1.2万人和3万人以上,使城乡未就业劳动者都有机会免费参加职业教育或就业(创业)培训。
二、培训对象
法定劳动年龄内有一定文化基础、有就业创业愿望和培训需求的下列人员:
1.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
2.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3.毕业学年内高校毕业生;
4.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初、高中毕业生;
5.大学生村官;
6.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及退役士兵;
7.返乡青年;
8.其他未就业劳动者(以下简称城乡未就业劳动者)。
三、培训方式和补贴办法
(一)引导初高中毕业生和社会青年参加2年以上的职业教育学习。强化职业技能和从业素质培养,使他们掌握中级以上职业技能。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三年级在校生中所有农村(含县镇)学生、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城市学生的15%比例确定)按规定享受国家免学费政策;对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正式学籍一、二年级在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校学生的20%比例确定)、国家集中连片特困县农村学生享受国家助学金,每生每年2000元。对农村“贫困家庭建档立卡信息系统”中贫困户家庭的中职、高职在校学生,除享受国家职业教育资助政策外,每人一次性再给予3000元扶贫助学补助。
(二)针对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开展1-2个学期的劳动预备制培训。重点提升其技能水平和就业能力,培训结束后愿意继续学习的学员,可优先转为全日制学历教育学生。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参加劳动预备制培训的,按照培训时间的不同,分别给予每人每学期1300元或每人每学年2000元培训补贴,其中的农村学员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员,还可以同时享受培训生活费补贴,标准为每人每学期800元和每人每学年1500元。
(三)面向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开展大规模的免费就业技能培训。强化实际操作技能训练和职业素质培养,使他们达到上岗要求或掌握初级以上职业技能,着力提高培训后的就业率。对参加就业培训的城乡未就业劳动者,根据参加培训课时的不同,按规定分别给予每人600元、800元和1200元的职业培训补贴。培训补贴一般由培训定点机构代为申请,学员免费参加培训;也可由培训学员缴费参加培训,培训合格后个人申请培训补贴。
(四)鼓励企业对新录用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对企业新录用的城乡未就业劳动者,与企业签订6个月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由企业依托所属培训机构或就业培训定点机构,根据行业特点和岗位技能需求,开展岗前培训。培训后继续履行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或培训机构职业培训补贴。补贴标准按照同类工种、相同或相近课时、参训人员实现就业的职业培训补贴标准的80%执行,其中小型微型企业新招用高校毕业生的岗前培训费补贴标准按100%执行。
(五)对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城乡劳动者进行免费创业培训。重点开展创业意识教育、创业项目指导和企业经营管理培训,提高培训对象的创业能力。根据创业培训及后续服务开展情况,给予创业培训机构每人每期1800元的培训补贴,学员免费参加培训。
鼓励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培训后参加职业技能鉴定。对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职业技能鉴定机构免收费用。
四、培训机构
依托技工院校、职教中心等职业院校,重点开展中等职业教育。依托技工院校、职教中心、企业培训机构、就业训练中心、民办职业培训机构等教育培训机构,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择优确定全市就业培训定点机构、创业培训定点机构和劳动预备制培训定点机构,有针对性的开展各项培训。
五、报名方式
在宝鸡市人社局网站(http://www.bjrs.gov.cn/)开通就业创业培训报名窗口,公开就业创业培训政策,公布就业创业培训定点机构。除职业教育外,城乡未就业劳动者可以个人自主选择网上报名和到培训机构实地报名两种方式参加培训。
六、组织保障
(一)成立组织机构。成立宝鸡市实施技能培训全覆盖惠民工程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赟担任,副组长由市人社局局长张田力担任,市人社局、市教育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人社局,协调推进技能培训全覆盖惠民工程的全面实施。
(二)落实工作责任。市教育部门主要负责职业教育的组织开展工作,每年落实职业教育资金1000万元;市人社部门主要负责劳动预备制培训、岗前培训、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的组织开展工作,每年落实职业培训资金2000万元。
(三)建立考核机制。将实施技能培训就业惠民工程工作列为各县区和有关单位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重要内容,实行季度督查、年终考评的工作制度,确保技能培训就业惠民工程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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