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6〕7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带一路”海外宝鸡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一带一路”海外宝鸡2016年行动计划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6〕7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一带一路”海外宝鸡2016年行动计划》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6月2日
“一带一路”海外宝鸡2016年行动计划
为贯彻落实国家“一带一路”战略规划和陕西省“一带一路”建设行动计划,加快推进海外宝鸡建设,打造内陆开放新高地,推动我市对外开放大发展,特制定如下行动计划。
一、设立驻中亚经贸服务机构
在哈萨克斯坦阿拉木图市与“哈萨克斯坦国际一体化基金会”共建宝鸡驻中亚商务代表处,负责我市与中亚各商会及政府部门的对接,服务全市外贸企业和对外投资企业,并做好海外宝鸡工业园区筹建的前期工作。(市贸促会、市商务局、市外事办负责,排名第一者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建立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
搭建我市对外劳务合作服务平台,引进有外派劳务资格的企业入驻,加强外派劳务人员技能培训,扩大我市外派劳务规模,为我市在外投资企业提供劳务服务保障。(市商务局、市人社局、市工商局、市公安局、市编办负责)
三、支持企业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设立境外公司、投资办厂
1.支持陕西腾飞石油机电新技术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同兴果品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陕西扶龙机电制造有限公司等企业在中亚投资设立境外销售公司,开拓市场。(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出入境检验检疫局、扶风县政府负责)
2.支持宝鸡石油钢管有限责任公司、陕西红旗民爆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宝光真空电器股份有限公司、宝鸡机床集团有限公司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投资办厂。(市商务局、市工信局、市国资委负责)
四、坚持“走出去”与“请进来”相结合,推动对外经贸合作
1.组织我市企业参加商务部在哈萨克斯坦举办的“第14届哈萨克斯坦-中国商品展览会”,并开展相关经贸活动;组织企业参加“第5届中国西部跨国采购会暨中国(西安)进出口商品交易会”,促进贸易与投资对接;举办“宝鸡-中亚投资与贸易对接会”。(市商务局、市贸促会、市招商局负责)
2.组织企业参加“2016年中国(厦门)国际投资贸易洽谈会”和“第119届广交会”等相关贸易洽谈会。(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负责)
五、推动宝鸡美食走向海外
推动我市有实力、有影响,能代表宝鸡特色的餐饮企业走出去,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设立一批宝鸡美食餐馆,弘扬宝鸡美食文化。(市商务局、市外事办负责)
六、举办“一带一路”投资与贸易政策宣讲会
做好与中信保陕西分公司、陕西外经贸集团、中亚经济一体化基金会、全球互相贸易平台等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举办4场境外投资与贸易政策宣讲会,鼓励和引导我市企业积极开拓国际市场,加快融入“一路一带”建设,特别是强化与中亚地区经贸交流和合作,推动我市外向型经济快速发展。(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负责)
七、实施海外品牌战略
实施宝鸡品牌产品出口振兴暨外贸孵化工程,选择30户宝鸡名牌产品企业开拓“一路一带”市场。支持我市企业开展海外商标注册、质量体系认证、广告宣传,扩大国际市场知名度,依托我市十大出口基地,打造出口品牌,力争一批农产品获得生态原产地产品保护,力争一批重点工业企业跻身中国出口质量示范企业行列。(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负责)
八、加强旅游与文化合作交流
1.加快丝绸之路旅游产品的开发建设,加强丝绸之路沿线的旅游合作,依托优势资源,积极与沿线国家、省市联合开发旅游线路,打造丝绸之路沿线知名旅游集散地。(市文物旅游局负责)
2.加强文艺演出交流,依托宝鸡特色的文化底蕴和元素,精心编排具有代表性的文艺节目,在丝绸之路沿线国家、省市巡回演出,推进文艺团体互访。(市文广局、市外事办负责)
九、扩大民间友好往来
加强与丝路沿线国家合作,组织开展青年企业家、青少年夏令营等交流活动。推动我市与丝路沿线国家有关州市建立友好关系,依托沿线各国民间社团组织,不断扩大民间友好往来。(市外事办、团市委、市教育局负责)
十、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
1.加快宝鸡综合保税区的规划和申报,提前做好外向型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高新区管委会、市发改委、宝鸡海关、市商务局、市招商局负责)
2.推进阳平铁路物流集散中心建设,力争年内开工,早日实现与丝路沿线国家及国内口岸的互联互通。(陈仓区政府、市发改委、高新区管委会、市交通局负责)
十一、启动重点项目库建设
建立宝鸡市“一带一路”建设重大项目动态储备库,搜集和筛选工业、农业、能源合作等领域重点项目,争取纳入省上规划重点项目清单。(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农业局、市商务局负责)
十二、打造海外宝鸡展示平台
加强与哈萨克斯坦国际一体化基金会、全球互相贸易平台等机构合作,在哈萨克斯坦、俄罗斯、印度、韩国等设立海外宝鸡展馆,展销宝鸡特优名牌产品,畅通贸易与投资信息。(市商务局、市贸促会负责)
十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市财政在促进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中对符合申报条件的项目给予资金支持,出台支持企业在外投资、开拓“一带一路”市场、建立综合展示平台的扶持政策。(市财政局、市商务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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