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6〕4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科技专项和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5年度科技专项和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6〕4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各县区和市级相关部门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系列决策部署,积极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深入推进国企改革,有力地促进了全市工业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在科技创新方面,各县区积极引导企业加大研发投入,规范技术合同认定,加强专利申请保护,企业创新活力不断增强;在国资监管方面,各监管机构不断完善监管体制,创新监管方式,依法履职行权,实现了国有资本的保值增值,国资运营效率不断提升,为创新型城市建设和工业经济转型升级做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了一批科技专项和国资监管先进典型。
为激励先进,树立榜样,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渭滨区等9个科技专项工作先进单位和岐山县等6个国资监管先进县区予
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五大发展理念,积极实施供给侧改革,开拓进取,创新实干,推动全市科技创新和国企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5年度科技专项和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3月30日
附件
2015年度科技专项和国资监管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一、科技专项工作先进单位(9个)
(一)全社会研发投入(R&D)工作(3个)
渭滨区、高新区、眉县
(二)技术合同认定登记工作(3个)
渭滨区、高新区、金台区
(三)专利申请工作(3个)
渭滨区、金台区、扶风县
二、国资监管先进县区(6个)
岐山县、凤翔县、千阳县、渭滨区、凤县、陇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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