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6〕1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1 02:12:38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6〕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值守应急工作是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上传下达、政令畅通、处置突发事件的重要环节。做好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对于保证政府部门各项工作正常运转、维护社会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有关要求,现就做好2016年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带班值班岗位责任。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节假日期间值守应急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提前对带班、值班、备勤等相关工作进行安排部署,确保值班工作规范高效、有序运转。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带班制度,严守24小时在岗值班制度,重要岗位实行主副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切实负起责任,提前熟悉工作情况、值班业务、相关应急预案,熟练操作设备。要严明工作纪律,坚决杜绝擅离值守、手机呼

转、非正式人员顶岗值班等现象。

二、切实加强信息报送工作。要严格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规范紧急信息报送和紧急情况处置工作的通知》(宝办字[2015]96号)要求,做好信息报送和突发事件处置工作。节假日期间,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坚持每日“信息零报告制度”,每日下午17时前向市政府总值班室报告值守情况,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对涉及社会安全、事故灾难、公共卫生、自然灾害、群体性事件等方面的突发事件信息,要及时报告,加强分析研判,做到早发现、早预警、早防范、早处置。要拓宽信息来源渠道,密切关注网络媒体,发现涉及我市重要信息,及时核实并向市政府报告,紧急情况下,可先通过电话报告,再书面报告。

三、加强值班检查。节假日期间,市政府总值班室将通过各种形式,对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值守应急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各县区各部门各单位要对本地区本系统本单位值守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值守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未按要求坚守岗位、报送信息,应对突发事件准备不足、处置不力的要通报批评,按规定进行问责。

市政府总值班室电话:3260089,传真:3260090。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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