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5〕10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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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宝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5〕10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

《宝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9月23日

  











宝鸡市创建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工作方案



全域旅游是指在一定的行政区域内,以旅游业为优势主导产业,实现区域资源有机整合、产业深度融合发展和全社会共同参与,通过旅游业带动乃至于统领经济社会全面发展的一种新的区域旅游发展理念和模式。根据《陕西省旅游局办公室关于开展“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区”创建工作的通知》(陕旅办字〔2015〕178号)精神,我市为全省“国家全域旅游示范市”创建单位,现就我市创建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充分发挥旅游业在转方式、调结构、惠民生中的重要作用,积极构建“产业围绕旅游转、产品围绕旅游造、结构围绕旅游调、功能围绕旅游配、民生围绕旅游兴”的全域旅游发展格局,推动旅游产业向深度和广度空间拓展,加快打造宝鸡旅游升级版,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主要考核指标

1.旅游业增加值占全市GDP比重15%以上;

2.旅游从业人数占全市就业总数的比重20%以上;

3.年游客接待人次达到全市常住人口数量10倍以上;

4.农民年纯收入20%以上来源于旅游收入;

5.旅游税收占地方财政税收10%左右;

6.市域内有明确的主打产品,丰度高、覆盖度广。

三、发展布局

进一步优化旅游空间布局,加快形成包括生态旅游、工业旅游、红色旅游、乡村旅游、文化创意等多种元素在内的旅游业态,着力打造宝鸡“一核、两带、三区、四组团”旅游空间布局,打造宝鸡十大文化旅游融合基地,构建城乡联动、多元发展、要素集聚、功能完备的旅游产业体系。

四、重点工作

(一)坚持项目带动,促进旅游业提质增效。不断加大旅游项目招商引资力度,加快建设步伐,全面实施法门寺佛文化景区二期、岐山周文化景区、茵香河文化旅游区、太白山旅游区、天台山国家风景名胜区、关山生态旅游度假区、龙门洞道文化旅游区、黄柏塬风景区、姜子牙钓鱼台景区、大水川国际旅游度假区等文化旅游重点项目建设。同时,以情景式和互动体验项目为核心,包装策划文化演艺、娱乐体验项目,不断挖掘、丰富我市旅游产品内涵,提高经营服务水平,提升产业素质,增强我市旅游业核心竞争力。

(二)搞好规划修编,加快旅游业转型升级。围绕旅游业发展新态势和全市旅游发展实际,进一步完善和提升我市整体旅游规划。聘请高资质、高水平的规划设计单位,精心编制《宝鸡市“十三五”文化旅游产业融合发展规划》,修编完善《全市旅游发展总体规划》和各县区《旅游发展规划》,充分发挥旅游规划对旅游产业发展的引领和指导作用。

(三)推进智慧旅游,强力开拓旅游市场。围绕宝鸡智慧城市建设及旅游企业、旅游者的实际需求,加快建设“智慧公共服务信息平台、智慧景区、智慧酒店、智慧旅行社、智慧旅游交通”,积极构建智慧旅游体系。建设我市集游客集散、信息、交通、服务、旅游投诉、管理等各项功能为一体的旅游综合服务中心。充分利用网络、微博、微信等平台,做好旅游宣传营销工作。

(四)发展县域旅游,促进乡村旅游富民。抓好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县域旅游经济。抓好扶风县创建省级旅游示范县工作,推动眉县、太白县等县区做好第三批省级旅游示范县创建工作。抓好省级旅游特色名镇建设,完善提升其基础设施、环境面貌、文化遗产保护、旅游接待能力等,将其打造成为统筹城乡发展的示范样板和县域经济的重要支柱。实施乡村旅游扶贫富民工作,促进乡村旅游富民。学习借鉴外地先进经验,深入挖掘文化乡土特色,推动每个县区至少打造一个乡村旅游重点村镇,确保全市首批重点打造5-8个品牌民俗村,3-5个旅游古镇,引领宝鸡乡村旅游火起来。

(五)提升服务质量,增强产业发展支撑力。坚持诚信兴旅、依法治旅、人才强旅,全面提升旅游服务水平,打造旅游诚信城市,力争全市游客满意度稳定位居全省前列。深入贯彻实施《旅游法》,充实旅游执法队伍,完善执法保障措施,规范旅游市场秩序。推动景区(点)做好文明旅游宣传引导工作,提高公民文明旅游意识。完善旅游人才培养及引进机制,努力建设具有现代旅游意识、市场意识和服务意识的复合型旅游人才队伍。

五、保障措施

(一)组织保障。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进一步加强对旅游业重大政策、发展规划、体制机制改革、重大项目建设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监督。

(二)机制保障。市本级及各县区分别建立旅游工作目标责任制、旅游工作协调机制和旅游工作考核奖惩制度。2015年度起将旅游产业发展主要目标任务纳入各县区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加大对各县区政府、市级各有关部门的督查考核,每年底通报完成情况,严格兑现奖惩。

(三)资金保障。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各县区每年在财政预算中安排一定的旅游专项资金。对符合条件的旅游项目,市财政安排的各项产业及新农村建设等专项资金予以支持。

(四)政策保障。贯彻落实中、省出台的支持旅游业发展相关意见,制定和完善我市促进旅游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对各类资本投资的重大旅游项目予以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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