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5〕12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宝鸡市督学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宝鸡市督学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5〕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参照《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依据《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4号),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推荐,经市政府同意,聘任刘忠良等100名同志为宝鸡市督学,任期三年。
附件:1.宝鸡市督学名单
2.宝鸡市督学职责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1
宝鸡市督学名单
刘忠良 司晓宏 周 义 王生辉 何瑜省 李献卿
李晓明 苏永兴 杨 军 毛亚莉 米军瑞 张力洁
郝 毅 郑雅峰 戴永慧 谭鸿彬 陈 蓓 付菊芳
王拴科 孙亚林 白 鹤 曹 勇 王 烨 王建昌
李天让 张 昭 李栋良 曹公奇 陈耀锋 刘长虎
吴文博 智淑娴 李晓萍 党 涓 韩军利 李强英
杨爱魁 邓建强 史继光 华维辉 弓正吉 王 信
王 竑 谭拴平 王斌峰 王存科 朱明科 张守国
苏 武 武宪才 张让怀 严喜乾 李宏设 李党生
刘广平 董淑琴 刘 锋 张洲奎 邓小斌 杨格良
亢 琳 祝军林 孙周礼 曹世华 李虎润 苏 晔
王春让 王西成 刘文发 郭红星 李向林 王富强
张东黎 郭杜鹃 赵永和 张道俭 边剑锋 周维富
何 鹏 闫旭辉 雪立志 闫生厚 龙林太 王 丹
王 彬 胡根绪 李 伟 白武强 任春学 田春林
马焕平 史永宏 葛 佩 刘亚勤 毛 洁 姜玲霞
李小英 刘 萍 王 彬 张亚丽
附件2
宝鸡市督学职责
一、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按照教育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办学,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
三、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参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各项教育督导评估活动。
六、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市教育局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参与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文件,开展教育督导研究。
八、履行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授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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