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5〕12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宝鸡市督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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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聘任宝鸡市督学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5〕12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进一步加强教育督导工作,促进教育事业健康快速发展,参照《国家督学聘任管理办法(暂行)》,依据《陕西省教育督导规定》(陕西省人民政府令第64号),由市教育局、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推荐,经市政府同意,聘任刘忠良等100名同志为宝鸡市督学,任期三年。



附件:1.宝鸡市督学名单

2.宝鸡市督学职责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11月30日





附件1



宝鸡市督学名单



刘忠良 司晓宏 周 义 王生辉 何瑜省 李献卿

李晓明 苏永兴 杨 军 毛亚莉 米军瑞 张力洁

郝 毅 郑雅峰 戴永慧 谭鸿彬 陈 蓓 付菊芳

王拴科 孙亚林 白 鹤 曹 勇 王 烨 王建昌

李天让 张 昭 李栋良 曹公奇 陈耀锋 刘长虎

吴文博 智淑娴 李晓萍 党 涓 韩军利 李强英

杨爱魁 邓建强 史继光 华维辉 弓正吉 王 信

王 竑 谭拴平 王斌峰 王存科 朱明科 张守国

苏 武 武宪才 张让怀 严喜乾 李宏设 李党生

刘广平 董淑琴 刘 锋 张洲奎 邓小斌 杨格良

亢 琳 祝军林 孙周礼 曹世华 李虎润 苏 晔

王春让 王西成 刘文发 郭红星 李向林 王富强

张东黎 郭杜鹃 赵永和 张道俭 边剑锋 周维富

何 鹏 闫旭辉 雪立志 闫生厚 龙林太 王 丹

王 彬 胡根绪 李 伟 白武强 任春学 田春林

马焕平 史永宏 葛 佩 刘亚勤 毛 洁 姜玲霞

李小英 刘 萍 王 彬 张亚丽



附件2

宝鸡市督学职责



一、对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贯彻落实国家有关教育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二、指导全市中等及中等以下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 按照教育方针、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规律办学,对学校办学方向、办学水平,办学质量和效益进行评估。

三、对市政府职能部门、县区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情况进行督导检查。

四、对教育改革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提出意见或建议。

五、参与市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的监督、检查、评估、指导等各项教育督导评估活动。

六、直接向市人民政府或市政府教育督导室及市教育局反映情况,提出意见或建议。

七、参与研究制订教育督导文件,开展教育督导研究。

八、履行市人民政府和上级教育督导机构授予的其他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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