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5〕101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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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5〕10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5年8月12日凌晨2时左右,宝鸡市新城商贸有限公司聚丰时代广场发生火灾,造成1人死亡。为认真汲取教训,全面消除火灾隐患,有效预防和遏制火灾事故发生,确保全市火灾形势持续稳定,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
一、检查目标
深入排查社会单位特别是以商场、市场为主的人员密集场所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火灾隐患,采取超常规手段,全面整治重大火灾隐患,有效遏制亡人火灾,确保火灾形势稳中有降。
二、检查时间
即日起至9月20日。

三、组织机构
为确保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顺利进行,市政府成立以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马赟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王宝强、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晓中任副组长,各县区分管消防安全工作的副县区长、市消防安全委员会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消防安全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协调、检查、督察等项工作。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消防支队,办公室主任由市公安局副局长刘晓中兼任,副主任由市消防支队政治委员陶万千担任。办公室具体负责收集、通报消防安全大检查工作情况。
四、工作措施
(一)深入排查火灾隐患。各县区对辖区内的商场、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以及易燃易爆危险品场所要进行拉网式全面检查,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行业主管部门、公安消防部门和公安派出所要严格依法履行职责,对辖区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和日常监督检查范围的单位进行全面、深入的检查,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建立台账,逐共落实整改责任、监管责任。

(二)全力整改火灾隐患。各县区要加大力度,依法整治火灾隐患,做到对消防违法行为“零容忍”,对火灾隐患“零迁就”。对排查出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要列出清单,逐项整改,能立即整改的,要责令单位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要督促单位落实整改方案、整改责任、整改措施、整改时间,确保按期整改到位。对直接判定或者综合判定为重大火灾隐患的单位,县区政府要明确火灾隐患的基本情况、整改措施、整改时限、整改主体责任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员,集中挂牌督办。对老旧棚户区、老旧街区、老旧社区、“三合一”场所、连片集中隐患区域和影响公共安全的重大隐患,要组织相关部门联合整治。对宝鸡美居乐商贸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安然之家家居建材广场有限公司、宝鸡市冠森大世界现代家居建材城有限公司、宝鸡市昌荣纺织有限公司、陕西宝鸡人民商场股份有限公司、陕西东方实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东方国际)、渭滨丽园鞋城、宝鸡万全商贸(集团)有限公司(万全宾馆)、宝鸡商场有限公司新世纪购物中心、宝鸡市五交化总公司金洲商厦、宝鸡市白云宾馆、中国人民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宝鸡市车马炮餐饮娱乐有限责任公司、宝鸡市金陵饭店有限公司、宝鸡市新建路建材市场有限公司、宝鸡市开发区南府大院、金月亮娱乐城、宝鸡市永嘉商贸有限公司、宝鸡市庞丰科技有限公司高新区家居建材城、河滨中医医院、宝鸡市温哥华商务酒店有限公司、凤翔县东湖宾馆、岐山县社会福利中心、凤县古羌文化旅游产业示范区管委会(演艺中心)、千阳县招待所、陇县景福宾馆、太白县中心敬老院、太白县人民医院等28家没有整改销案的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各县区要逐一明确责任人和整改措施,尽快按要求整改到位,整改进展情况要于每月15日前向市消防安全委员会上报。要加强新闻媒体对重大火灾隐患的曝光力度,监督重大火灾隐患单位及时整改隐患。

(三)督促社会单位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各县区要通过召开会议、签订责任书等形式,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开展火灾隐患自查自纠,并作出消防安全承诺。要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实行“户籍化”管理,进行实名制登记、培训,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重点落实社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消防专兼职人员和保安等5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责任。对设有自动消防设施的人员密集场所,要督促其与具有资质的维保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落实维护保养责任,确保建筑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四)强化社会面消防宣传。各县区和有关部门要积极拓展消防宣传内容和途径,持续推动消防宣传“七进”活动,通过广播、电视、报纸、网络等各类渠道广泛宣传消防安全知识,消防队站、消防科普教育基地要全面向社会开放,要组织基层网格化力量、消防志愿者“进村入户”宣传,在商场、市场等场所要广泛开展消防安全“三提示”活动,要利用移动互联网消防信息服务平台每天发送消防业务指导信息,切实做到消防安全宣传随时随地看的见、听的着、用的上。
五、工作要求
(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县区、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组织机构,抽调精干力量,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尽快展开大检查。各县区主要领导要亲自研究,分管领导要亲自安排部署、亲自带队检查、亲自督办隐患整改,力争通过消防安全大检查稳定火灾形势,带动基层基础工作,促进源头治理,提升全社会火灾防控水平。
(二)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各级政府切实负起责任,牵头组织好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在行业系统内开展消防安全大检查,制定完善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不断推动行业消防安全管理规范化。各级消防安全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协调作用,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联合检查组,有针对性地开展联合执法。
(三)严格督导,落实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市政府近期将对各县区2015年消防安全目标责任制落实情况和全市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于工作不落实、进展缓慢的,市政府将通报批评。
各县区制定的消防安全大检查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及安排部署情况请于8月24日前报市消防支队监督指导科(联系人:田锋哲,电话:0917-3252962),9月l0日前上报排查台账,9月24日前上报隐患整改台账及工作总结。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 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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