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字〔2015〕1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宝鸡市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的通知》
宝政办字〔2015〕10号
沿渭河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贯彻2015年3月13日全省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现场(宝鸡)会议精神,健全工作机制,加强对我市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经市政府同意,建立宝鸡市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工作联席会议制度。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联席会议组成人员
组 长:刘桂芳 副市长
副组长:李献卿 市政府副秘书长
李富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市体育局局长
成 员:张新利 市发改委副主任
张力洁 市财政局总会计师
任晓春 市水利局副局长
何长发 市文物旅游局副局长
王红良 市体育局副局长
张军让 市河道委副主任
王受利 市园林环卫局副局长
马天利 金台区副区长
张宝群 渭滨区副区长
程 旭 陈仓区副区长
高宏真 高新区管委会常务副主任
张冬肖 岐山县副县长
王小龙 扶风县副县长
苗祥瑞 眉县副县长
二、联席会议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联席会议负责全市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制定相应的政策措施,协调有关事项,督促检查相关单位工作任务完成情况。
联席会议办公室设在市体育局,办公室主任由李富生同志兼任,其他成员单位各一名联络员为办公室成员。联席会议办公室的职责:负责组织开展联席会议日常工作;负责提出联席会议议程,组织会务,起草会议纪要,督办落实会议议定事项,协调落实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工作中的有关问题;负责与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的联络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事项。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职责如下:
(一)市体育局:负责联席会议办公室工作。具体负责全市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负责与省体育局联系工作业务,牵头有关县区和单位制订宝鸡渭河全民健身长廊建设规划,对规划实施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市发改委:对渭河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建设资金项目的审批、核准和备案工作给予指导和支持,积极争取中省发改委对我市资金项目的支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市财政局: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协调解决规划制订和实施中的有关资金问题;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市水利局:根据渭河综合整治方案和要求,协助体育部门做好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工作,从水利方面争取中省资金支持;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市文物旅游局:从旅游方面做好对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制订实施工作的支持,协调落实相关项目和政策性资金;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市河道委:负责做好管辖区域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实施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市园林环卫局:做好渭河公园和上马营渭河生态公园体育设施改造升级及规划实施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金台区、渭滨区、陈仓区、岐山县、眉县、扶风县人民政府, 高新区管委会:参与全市渭河沿岸全民健身长廊规划的制订工作;负责本辖区渭河全民健身长廊规划实施工作;完成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有关要求
联席会议由组长或副组长负责召集,由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组织,根据需要召开。联席会议根据工作需要邀请其他相关市级部门、有关县(区)政府参会。联席会议对议定事项以会议纪要形式印发有关单位贯彻落实,同时上报市政府。
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及市级有关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认真研究规划建设有关问题,认真落实会议议定事项。要互通信息,互相支持,形成合力,共同推进我市渭河健身长廊建设。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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