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5〕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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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5〕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中、省、市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深入宣传贯彻新《安全生产法》,扎实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隐患治理和“六打六治”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了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创造了良好的安全环境。
按照2014年初市政府与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县(区)和市级有关部门较好地完成了各项目标任务,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先进单位。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市政府决定对2014年度成绩突出的陈仓区人民政府等11个县(区)政府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公安局等17个市级部门以及宝鸡石油机械有限责任公司等35户企业予以通报表彰,并命名岐山县凤鸣镇凤鸣东路社区等18个社区(村)为市级安全社区(村)。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力争取得更大的成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深入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进一步强化红线意识,落实责任,加强监管,扎实工作,确保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为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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