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5〕7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宝鸡年鉴〉(2015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宝鸡年鉴〉(2015年卷)编纂工作的通知》
宝政办函〔2015〕7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年鉴》是由市政府主办,全面反映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情况的年度综合性文献,在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全方位宣传宝鸡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现已连续出版了十六卷。为进一步做好《宝鸡年鉴》(2015年卷)编纂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存真求实,全面客观反映年度宝鸡市情
《宝鸡年鉴》(2015年卷)编纂工作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市委全委会精神为指导,客观系统地反映2014年我市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的历史进程和建设成就。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宝鸡年鉴》(2015年卷)编纂大纲(详见附件2)的要求,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结合地方特色和单位特点,精选资料,认真编写,真实地记载2014年度全市各行业、各领域的新成就、
新面貌和新经验,进一步增强年鉴的可读性、实用性,充分发挥年鉴的资政育人和服务社会作用。
二、精心组织,切实提高年鉴编纂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参编单位要高度重视年鉴编纂工作,按照市政府的统一安排,明确分管领导,安排具有一定政策理论水平、熟悉情况、文字综合能力较强的同志承担撰稿工作,并保持年鉴撰稿人员的相对稳定。同时,要注意把好政治关、资料关和保密关。
(二)注重编纂质量。年鉴编纂工作涉及面广、时效性强,需要各方面的通力合作。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强化精品意识,落实工作责任,严格按照编纂大纲的要求,精心撰写稿件,突出年度特点,按时完成编撰任务。提供的入鉴稿件要做到观点正确、选题精当、体例规范、内容翔实、文字精炼、数据准确,切实增强《宝鸡年鉴》的权威性和可信度。要结合2014年度工作实际,认真筛选最能体现工作特点和主要成绩的照片(数码照片)2~4张,供《宝鸡年鉴》(2015年卷)随文附图编辑使用,所提供的照片必须真实生动、画面清晰、代表性强,并附相应的文字说明。
(三)严格时限要求。《宝鸡年鉴》(2015年卷)拟于2015年9月底出版,各部门、各单位于2015年3月底前送交年鉴文字稿件(附电子版)和随文附图照片及照片文字说明。市统计局于2015年5月底前提供年鉴所需的统计资料。所有稿件须经本单位领导审定并加盖公章后,送交《宝鸡年鉴》编辑部(地址:市行政中心2号楼2117室 邮编:721004 电话:3260833 邮箱:bjnj2117@163.com 传真:3260831)。
(四)强化督促指导。市地方志办公室(《宝鸡年鉴》编辑部)要做好撰稿人员的业务培训和指导工作,完善措施,加强协调和组织管理,进一步落实年鉴稿件的编审责任,使年鉴编纂工作程序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如期出版发行。
三、拓宽渠道,做好彩页入鉴工作
彩页是年鉴编纂的亮点,是年鉴的画面语言。运用彩页充分展示全市重大活动、生态文明建设、重点项目建设、商贸旅游、现代农业、民生保障等内容,是留存宝鸡社会发展珍贵图照资料的重要手段。各县区、各部门和有关单位要按照《宝鸡年鉴》(2015年卷)编纂大纲所设栏目的要求,重视国企风采专辑、特辑彩页(详见附件3)和宣传彩页(详见附件4)的编纂工作,特别是参与、组织实施全市重大活动和重点工程项目的单位,要将反映活动全貌的照片进行搜集整理,提供到《宝鸡年鉴》编辑部编辑入鉴记录,增强年鉴的直观性和鉴赏性。
附件:1.《宝鸡年鉴》(2015年卷)编纂大纲说明
2.《宝鸡年鉴》(2015年卷)编纂大纲
3.《宝鸡年鉴》(2015年卷)特辑彩页照片征集表
4.《宝鸡年鉴》(2015年卷)宣传彩页和企业选介征编说明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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