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函〔2015〕2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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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县区的通报》
宝政办函〔2015〕2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1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民政系统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幸福宝鸡、民政走在前列”为目标,围绕保障基本民生、创新社会管理、促进国防建设、强化社会服务四大职能,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全面落实各项惠民政策,管理服务水平稳步提升,我市被评为全国和谐社区建设示范市、全国社会组织建设创新示范区。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全市民政工作再上新台阶,市政府决定对金台区人民政府等8个先进县区予以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县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凝心聚力,创新实干,比拼争先,努力开创我市民政事业发展的新局面,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和谐新宝鸡,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作出新的
更大贡献。
附件: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县区名单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5年3月17日
附件
2014年度民政工作先进县区名单
金台区 渭滨区 陈仓区 凤翔县
岐山县 眉 县 千阳县 太白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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