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办发〔2020〕4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落实“快递进村”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加快推进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落实“快递进村”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
宝政办发〔2020〕4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市邮政管理局、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宝鸡市分公司、各快递企业:
建设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是当前“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载体,是实现工业品下乡与农产品进城无缝对接,实施农村产业扶贫的重要保障,是打通农村快递服务最后一公里,实现“快递进村”的关键一步。为加快推进全市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缩小城乡快递服务差距,落实“快递进村”工作,现将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指导意见做好相关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22日
加快推进县镇村三级物流网络建设落实“快递进村”工作的指导意见
一、工作思路和总体目标
县镇村三级物流体系建设以资源整合为引领、共享共赢为目的,遵循“搭建快捷运输平台,服务城乡居民”的宗旨,推动交通运输和邮政快递业融合协同发展,满足城乡居民日益增长的物流服务需求。
--健全县级邮政管理机构。依据国办〔2012〕6号文件精神,在交通综合执法改革时,将县域邮政管理职能纳入县级交通运输局职责范围,在新成立的县级交通综合执法大队内设邮政管理部门,至少确定2名以上工作人员。
--构建运行顺畅、服务持久的三级(市区<县区>分拨中心、乡镇<街道>运输服务站、村<社区>服务点)配送网络。
--到2022年,以邮政、快递为代表的现代物流服务通达全市所有行政村,实现交通公共服务农村全覆盖,最终形成农村物流繁荣发展的新局面,助力乡村振兴,巩固脱贫攻坚。
二、重点工作
(一)县级分拨中心建设
引导物流快递行业集聚发展,按照“多站合一、功能集约、便利高效”的原则,推动各县区建设“设备现代化、分拣自动化、过程可视化”为一体的专业物流快递分拨中心。
--政策引导,资源整合,支持物流、邮政快递企业进驻现有的农业产业园区、电商产业园区、工业园区、物流园区、客运站,提供市场化服务,共享场站资源和设施。
--规划县城物流用地,新建物流快递园区,申报国家及省级物流场站建设项目,协调争取省级“三个经济”项目资金。
--引导物流、邮政快递企业抱团发展,资源整合,共分共派。借助物流货车下乡,搭载客用班车进村,降低运营成本、提高效益。
(二)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建设
1.各县(区)依托原有的乡镇五级客运站(条件不成熟的可利用乡镇供销社场地)拓展“运邮”功能,升级为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新建的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均可申报省级“三个经济”项目支持(详见附件)。
2.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需具备停车装卸、仓储配送、流通加工、电商快递、邮政寄递等综合服务功能,实现“一点多能、一网多用、多站合一”。
3.乡镇客运综合服务站指定专人负责物流、快递企业进村快件在服务站与通村客货运班车(或公交)交接工作。工作人员应按照各物流、快递企业每日进村快件量分批次进行装车交接,保证中转袋不占汽车座位且货物摆放堆头不超过汽车窗台高度。
(三)农村物流网络节点建设
1.开通通村货运班车,通村货运班车与通村客运班车均为“运营好”农村公路的重要方式,享受同等政策支持。货物量小能够由客运班车(含通村公交行李仓)装载的由客运班车代运,每个中转袋(规格为100×110厘米或65×50×110厘米)最大重量不超过30公斤按1张车票(实际到站)计算费用;货物量大的开通专用货运班车。要求各快递企业进村快件需单独封装成袋,便于交接;县级共分共配的快递企业,可以混装为一村一袋。
2.通村班车到达或经过行政村村委会的,将村委会作为农村物流节点,各村委会指定人员到车前接收。
3.通村班车不能通达村委会的,镇街政府和村委会委托班车经过的沿线商店、超市等作为本村物流接收点。
三、强化组织实施
(一)强化监督管理。此项工作纳入市交通运输局对各县区政府“四好农村路”建设重要考核内容,重点考核工作职责、组织机构、实施效果、资金保障等落实情况。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对各县区物流网络建设推行情况开展不定期督促指导;各县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对乡镇人民政府、村民委员会(社区)的督导。
(二)加强组织落实。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交通运输局、市邮政管理局抓紧落实此项工作,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日常统筹协调、成果统计和工作督导。力争全市交邮融合三级物流网络建设工作走在全省前列。
(三)强化安全保障。执行过机安检制度,所有进村的邮件、快件必须通过X光机检查,并且必须在中转袋袋牌上加盖安检章或张贴安检标识;对禁止运输、寄递,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物品不得予以运输。
附件: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指标体系
附件
三级物流体系建设指标体系
指 标 | 指标解释 | 支 持 政 策 | 申 报 流 程 |
推进分拨中心建设 | 根据整合的物流快递企业数量以及收发件线路进行合理分区,配备适应需要的电脑、扫码枪、货架、垫板等设施设备; 根据县域特点,合理规划配送线路,力争实现县级运营中心-镇村、镇村-县级运营中心当日送达(不可抗力除外)。 |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关于进一步降低物流成本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20〕10号文件 --(二十)推进物流基础设施网络建设。研究制定2021-2025年国家物流枢纽网络建设实施方案,整合优化存量物流基础设施资源,构建“通道+枢纽+网络”的物流运作体系,系统性降低全程运输、仓储等物流成本。(国家发展改革委、交通运输部负责)继续实施示范物流园区工程,示范带动骨干物流园区互联成网。(国家发展改革委、自然资源部负责)加强县乡村共同配送基础设施建设,推广应用移动冷库等新型冷链物流设施设备。(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负责) | |
《陕西省商务厅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2020年支持“三个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陕商发〔2020〕28号文件 --专项资金支持范围。(四)支持城区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服务点等三级配送网络建设; --在优化市政交通设施任务中,要求推进客运站改扩建或迁建新建,拓展客运站“运邮”功能。 | 承办企业按项目属地向当地县(区)商务、财政部门提出申请,提交相关书面材料。同时通过进入陕西省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管理系统(网址:http://xmk.sf.gov.cn)进行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登陆项目库管理系统,下载有关申请表,同时上传其他申报材料。城乡物流配送中心、乡(镇)配送站、村级服务点等三级配送网络建设项目用户在商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内贸流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法)内申报。 |
指 标 | 指标解释 | 支 持 政 策 | 申 报 流 程 |
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 | 创新运营组织模式。充分挖掘城乡客运班线货舱运力资源,发展小件快运、电商快递等服务市场,实现客货同网、资源共享。 |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推进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加快完善农村物流网络节点体系的意见》交办运〔2018〕181号文件 --附件2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基本要求。乡镇运输服务站建设主体包括两类:一是农村客运经营企业,集约整合电商、邮政快递等资源,依托乡镇客运站拓展物流服务功能,升级改造为乡镇综合运输服务站;二是农村物流经营企业,通过自有或长期租赁(租赁合同期限10年及以上)一定规模的土地,建设相关运输设施,整合商务、供销、农业、邮政快递等资源,开展仓储、配送等农村物流公共服务。 | 请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积极推进前期工作,条件具备后申请车购税资金补助,我部将按照《“十三五”交通运输专项建设规划中期评估调整方案》,对符合建设要求(详见附件2)的乡镇运输服务站给予资金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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