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发〔2018〕23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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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的通知》










宝政发〔2018〕2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宝鸡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8年7月6日





宝鸡市推进农业现代化实施方案



为了扎实推进农业现代化,加快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强市,根据《陕西省农业现代化推进规划》《宝鸡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我市农业发展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思路目标

(一)工作思路

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以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突出质量兴农、绿色兴农、效益优先三大导向,做好“三绿”文章,实施“三品”工程,促进“三产”融合,大力发展新主体、新产业、新业态,加快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积极推动农业由增产向提质、低能向高效转变,建设特色现代农业强市。

(二)主要目标

力争到2020年,全市优质小麦面积达到100万亩,占全市小麦面积的36%;优质苹果、猕猴桃面积分别达到130万亩和60万亩,分别占苹果、猕猴桃面积的85%和90%以上;高山蔬菜和设施蔬菜分别达到30万亩左右;以奶业为引领的现代畜牧业转型突破发展,畜牧业产值占农业总产值50%以上;建成农产品加工园区10个,主要农产品加工率达到70%以上;农业绿色发展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科技进步对农业增长贡献率达到65%,农机总动力达到310万千瓦,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90%。全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取得积极进展,粮经比、粮畜比、粮加比更趋合理,农业生产能力、竞争能力、可持续发展能力显著增强。

二、主要任务

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机遇,以市场和民生需求为导向,扎实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积极实施“3+3+3”发展战略,深入开展产业结构调整,优化布局,做强产业,提升质量。

(一)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

1.调整粮食种植结构。按照“优化布局、依靠科技、主攻单产、突出优质、提高效益”思路,持续调减低产田玉米面积,扩大山区地膜、川塬高产玉米和优质小麦面积,增加南北二山和渭北塬区名优杂粮种植规模。到2020年,调减低产田玉米面积10万亩以上,增加优质小麦种植面积35万亩以上,扩种名优杂粮2万亩以上,全市粮食作物种植面积稳定在480万亩,总产稳定在135万吨以上。(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水利局负责)

2.优化果菜产业结构。大力推广苹果“千阳模式”“凤翔模式”和优质猕猴桃生产技术,持续淘汰和改造老果园,推进新老品种、早中晚熟有序更替、梯次发展,大力发展樱桃、蓝莓等时令杂果,走差异化发展之路,形成多元化品种格局。积极发展设施蔬菜和高山蔬菜,扎实开展省级蔬菜标准化示范园创建,建成“川塬设施蔬菜、高山有机蔬菜、区域特色蔬菜和农区大路菜”四大生产基地。(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3.推进畜牧业转型突破。以提升畜粮比为方向,以标准化规模养殖场建设为抓手,加快发展现代畜牧业。淘汰低产奶牛,稳定奶牛产业基础,狠抓奶山羊产业全产业链开发,奶山羊存栏达到100万只,规模养殖场存栏占总存栏75%以上。培育壮大蜂产业,全市中蜂发展到50万箱以上,蜂蜜产量达到1.5万吨。(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二)壮大特色产业规模

1.建设功能区,稳定粮食产能。坚持藏粮于地、藏粮于技战略,以水土资源条件较好、生态环境良好、农业基础设施完善的耕地为重点,统筹整合涉农项目,建设集中连片、旱涝保收、稳产高产、生态友好的粮食生产功能区。全市划定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面积320万亩、粮食种植面积385万亩(小麦235万亩、玉米150万亩)。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逐级落实粮食生产功能区耕地监管主体责任,依法保障粮食生产功能区用途稳定,确保耕地数量不减少、质量有提高、用途不改变。(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财政局负责)

2.优化产业带,壮大特色产业。围绕奶山羊、苹果、猕猴桃、高山蔬菜、优质粮食等主导产业,优化产业布局、扩张产业规模、提升建设标准,集中打造川塬灌区60万亩优质强筋小麦、千陇百万只奶山羊、渭北塬区百万亩优质苹果、秦岭北麓60万亩优质猕猴桃、川塬设施蔬菜、高山有机蔬菜、山区林区干鲜杂果等优势产业带,推进优质农产品向优势产区集中。因地制宜,突出特色,积极培育中蜂、中药材、食用菌等具有区域优势的特色产业,形成主导产业突出、特色产业丰富的多层次产业布局。(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林业局、市财政局负责)

3.打造示范县,引领产业升级。持续推进千阳苹果、陇县奶山羊、眉县猕猴桃、太白高山蔬菜、陈仓小麦等5个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支持有条件的县区以优势产业为主攻方向,建设特色鲜明、规模聚集、产能稳定的核心示范区,探索产业转型升级模式。(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三)推进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1.大力发展农产品加工业。结合优势特色产业布局,依托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实施“十园百企千亿”工程,建设一批农产品加工园区,引导资源要素向园区集中,打造集标准化原料基地、集约化加工园区、体系化物流配送为一体的农产品加工产业集群。到2020年,全市建成10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培育100户年产值超过亿元的农产品或食品加工企业,全市农产品加工业产值达到1000亿元。(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工信局、市财政局负责)

2.完善农产品流通体系。健全眉县国家级猕猴桃批发市场功能,启动宝鸡陕甘宁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宝鸡果品加工交易物流产业园、农产品电商培育、“秦岭蜂蜜”产业整合及网络交易中心、陇县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等项目建设,加快完善农产品流通设施布局,建立以县、镇、村三级物流节点为支撑的配送网络体系。支持大型农产品连锁超市在生产基地建设农产品冷链物流基地。(市商务局、市供销社、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负责)

3.强化农业品牌建设。开展农业品牌提升行动,持续打造宝鸡苹果、宝鸡蜂蜜、眉县猕猴桃、太白高山蔬菜、陇县羊乳品和凤县花椒等6大农产品区域品牌,做强和氏乳业、关山羊奶粉、海升苹果、齐峰果业等企业品牌,提高宝鸡农业品牌美誉度。抢抓陕西苹果“三年百市”促销行动机遇,以北京、上海、广州等一二线城市为重点,开展宝鸡农产品专场推介营销活动,建设高端果品、优质畜产品、特色农产品实体销售店、体验店。(市农业局、市招商局、市商务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负责)

4.发展农业新业态。大力发展休闲农业和乡村旅游,加快岐山国家农业公园、太白冰葡萄小镇和金台斓翎溪谷、玉池公社、蜜蜂小镇建设,打造一批特色小镇和田园综合体。实施“互联网+现代农业”行动,加快物联网、大数据现代信息技术应用,发展一批智慧农业经营主体,加强与市“智慧城市”平台衔接,实现互联互通,提升现代农业智能化、精准化水平。(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旅发委、市供销社负责)

5.创新三产融合机制。以产品为依托,积极开展订单农业和产业链金融,强化对农户的技术培训、贷款担保等服务;以产业为依托,推进农业产业化,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以产权为依托,推进土地经营权入股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通过“保底+分红”等形式增加农民收入。以产城融合为依托,引导二三产业向城市郊区、县域重点镇及产业园集中,推动农村产业发展与新型城镇化建设相结合。加强与陕西自由贸易区杨凌示范区片区合作对接,突出扩大农产品出口和农业利用外资两大重点,加快“走出去”“请进来”步伐,提高宝鸡农业的国际参与度和竞争力。(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金融办、市外事办负责)

(四)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

1.大力发展绿色种养业。建立健全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大力建设果业、蔬菜标准园和畜禽标准化示范场(小区),推行化肥农药减量、有机肥施用、保护性耕作、水肥一体化等减量增效技术,加快推进陈仓区和陇县整县区畜禽健康养殖,支持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中心建设试点,集成推广区域性、标准化、可持续技术模式,推进农业生产规模化、标准化、绿色化。加大“三品一标”认证和推广力度,建立“三品一标”认证以奖代补机制,规范生产行为,净化产地环境。(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负责)

2.提升农产品质量水平。狠抓产前、产中、产后三大环节质量安全监管,推动农产品质量安全县创建,争创一批国家级和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县。以龙头企业、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和现代农业园区为重点,实施农产品质量追溯覆盖工程,完善农产品质量追溯平台体系,实现食用农产品合格证和质量追溯“二维码”双覆盖。建立市级农产品质量检测数据库和监测结果定期发布机制,集中开展专项整治,主要农产品抽检合格率保持在98%以上。(市农业局、市质监局、市食药监局、市工信局、市工商局、市发改委负责)

(五)加大生态环境保护力度

1.节约高效用水。实施高效节水灌溉工程,加快末级渠系节水改造,推广喷灌、微灌等高效节水技术,切实改善灌溉条件,扩大耕地有效灌溉面积。抓好作物旱作节水技术推广,建设一批以地膜覆盖和水肥一体化为核心技术的标准化示范区,集成推广覆盖栽培、保护性耕作等保墒技术,加快推广水肥一体化、节水补灌、膜下滴灌等旱作农业技术,形成不同区域、不同作物的旱作节水集成技术模式,带动全市节水农业快速发展。(市水利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负责)

2.提升耕地质量。坚持“田、水、林、路、土”综合整治思路,以土地平整和田间设施配套为重点,统筹各类农田建设资金,改善基础设施,配建农田林网,提高生产条件,到2020年,建设高标准基本农田140万亩以上。按照“四有标准”,建成耕地质量区域监测站和144个耕地质量监测点,健全耕地质量监测网络体系。深入开展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大力推广深松整地、秸秆还田、有机肥替代化肥、测土配方施肥等技术,提升土壤肥力,改善土壤质量。(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环保局负责)

3.严格耕地保护。落实最严格耕地保护制度,严格保护永久基本农田,严格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占优补优,做到数量与质量并重,打造一批集中连片现代粮食生产基地。全面落实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办法,夯实工作责任,大力推进梯田、坡耕地治理,积极开展治沟造地,全市耕地保有量和基本农田分别保持在510万亩和416万亩以上。(市国土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水利局、市农业局负责)

4.发展循环农业。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扩大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成果,探索农牧业可持续发展模式,发展雨养农业、旱作农业、草食畜牧业及生态循环农业。强化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推广节地、节水、节肥、节药技术,开展化肥减量增效、农药减量控害、有机肥增施和秸秆资源化利用等试点,推进山水林田湖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持续改善农村环境面貌,建设生态宜居乡村。(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规划局负责)

(六)提升农业科技创新能力

1.建设协同创新示范区。持续深化“两地三方”农业科技战略合作,以宝鸡市农业科技创新攻关同盟为平台,有效整合各方农业科技项目、技术、人才等要素,合力打造宝鸡农业科技协同创新示范区,围绕畜牧、强筋小麦、水果、蔬菜、农机化、农产品加工、中药材等产业,组织开展关键技术联合攻关项目,集成一批节本增效、优质安全、绿色环保技术,推进现代农业转型升级、提质增效和突破发展。(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2.加快农机农艺融合。巩固全国“平安农机”示范市创建成果,严格落实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强化资金使用监管,扩大新优农机具推广覆盖面。开展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创建,推广全程机械化生产技术模式和经营模式。建设现代农机装备产业园、农机智能制造园,推动农机新产品开发。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提升公共服务和社会化服务能力。(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3.推进现代种业发展。创新种业发展机制,引导育种人才、技术、资源流向企业,组建“专家牵头、企业主体”的商业育种联合体,加快宝鸡国家级农作物试验站建设,支持九丰、迪兴等种业企业和商业化育种联合体开展良种研发,加快种业科技成果转化,培育适应现代农业发展需求的新优品种。(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林业局负责)

4.探索创业激励机制。制定和完善农业科研院所、农技推广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创新创业制度,开展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领办农业企业、参与项目合作试点,探索农业科研人员和农技推广人员离岗创业,采取技术转让、技术承包等方式到农业生产经营主体开展增值服务,逐步建立农技人员提供技术增值服务合理取酬机制,调动农技人员工作积极性、创造性。(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科技局负责)

(七)持续深化农业农村改革

1.深化农村产权制度改革。以行政村为单位,全面推进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扩大农村“三变”改革试点覆盖面,发展壮大农村集体经济。2018年全市基本完成清产核资任务,2019年全面建立健全集体资产管理制度及监管机制,实现监管信息化,完成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任务。(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负责)

2.推进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三十年”政策,推进农村土地“三权分置”,强化确权登记颁证后续管理,引导农村承包土地经营权依法向金融机构融资担保、入股从事农业产业化经营,适时开展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权有偿退出试点。(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负责)

3.加快发展适度规模经营。实施“十百千万”工程,分类扶持合作社、家庭农场、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及社会化服务组织,构建以农户为基础、新型经营主体为骨干、合作与联合为纽带、社会化服务为支撑的立体式、复合型现代农业经营体系。引导农户依法自愿有偿采取转包、出租、转让、入股等方式有序流转土地经营权,推动分散经营向多元主体合作经营转变,实现小农户和现代农业发展有机衔接。推进代耕代种、病虫害统防统治等服务专业化、规模化和社会化,加快土地入股、土地托管等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发展步伐。(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国土局、市林业局负责)

4.壮大新型经营主体。加强新型职业农民实训基地建设,完善“一主多元”培育体系,健全“四位一体”师资队伍,持续深化新型职业农民培育,每年培育职业农民1000人。加大新型职业农民扶持力度,将新型职业农民培育纳入国家教育培训发展规划,对持证新型职业农民优先享受惠农强农政策、农技推广服务、农业项目申报、金融信贷服务等政策支持。鼓励发展农民合作社联合社,落实财政补助形成的资产转交合作社持有和管护政策。加大政府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对农民创业支持力度,实施农民工等返乡人员创业行动计划,开展百万乡村旅游创客行动,支持引导农村青年、返乡农民工、农村大中专毕业生创办领办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和农业企业。(市农业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市人社局负责)

(八)全面推行“嵌入式”产业扶贫

1.提升产业带动能力。全面落实五年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增收计划,渭北塬区大力发展矮砧苹果、设施蔬菜,川道地区重点发展猕猴桃、时令果、生猪,南北山区发展奶山羊、肉羊、中蜂、高山特色菜、中药材、核桃、花椒等特色产业,城郊、景区、库区因地制宜发展旅游业、休闲农业、光伏、电商、农家乐和庭院经济,加快形成贫困地区覆盖全面、特色突出的产业脱贫格局。到2020年,实现贫困地区特色产业转型升级,形成要素齐全、功能完善的产业体系;贫困村特色产业突出,产业增加值显著提升。(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旅发委负责)

2.培育主体推广模式。按照“一业一龙头、一村一主体”思路,引导新型经营主体通过订单生产、托管代养、股权合作、吸纳就业等方式,对建档立卡贫困户实施“一对一”精准帮扶,与贫困户建立稳定的产业带动关系。持续深化“嵌入式”产业脱贫,创新“政府+新型经营主体+贫困户”产业扶贫模式,总结完善搭载式、托管式、股份式等利益联结机制,建设“嵌入式”产业示范基地,让贫困户分享产业发展收益,实现精准持续受益。(市农业局、市扶贫办、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水利局、市林业局负责)

3.完善政策加大扶持。将产业脱贫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发展区域经济、促进城乡融合发展有机结合,制定针对性、时效性强的政策措施,形成相互配套、互为补充的产业脱贫政策体系。用活用好省级产业扶贫引导资金,加大市县财政扶持力度,支持贫困县统筹整合财政安排的农业生产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资金,因地制宜扶持发展特色产业,使具备发展产业的贫困户扶持政策全覆盖。探索搭建融资平台,推动扶贫小额信贷贫困户有效需求全覆盖,鼓励金融机构开发符合贫困地区产业发展特点的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市扶贫办、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金融办、人行宝鸡市中心支行负责)

(九)构建金融政策支持农业体系

1.建立财政支持长效机制。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和固定资产投资的重大领域,加大固定资产投资继续向农业农村倾斜力度,创新财政资金使用方式,逐步建立健全与事权和支出责任相适应的涉农资金投入保障机制,确保财政支持农业农村投入持续增加。(市财政局、市发改委、市农业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负责)

2.整合优化农业建设投入。统筹整合各类建设性质相同、内容相近、投向相似的固定资产投资资金,集中力量实施一批打基础、利当前、管长远、影响全局的重大工程项目。积极利用农业发展基金、融资担保公司等平台,通过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购买服务、担保贴息、以奖代补等措施,带动金融和社会资本投向农业生产。持续推进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农作物良种补贴、农资综合补贴合并为农业支持保护补贴工作,探索建立以绿色生态为导向的农业补贴制度。(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林业局、市水利局、市金融办负责)

3.健全完善信贷支持政策。强化开发性金融、政策性金融对农业发展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支持,稳步推进农民合作社内部信用合作。健全完善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立农业信贷担保机构的监督考核和风险防控机制。稳妥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农民住房财产权抵押贷款试点,对稳粮增收作用大的高标准农田、先进装备、设施农业、加工流通贷款予以财政贴息支持。建立新型经营主体信用评价体系,对信用等级较高的优先贷款。开展粮食生产规模经营主体营销贷款试点,推行农业保险保单质押贷款。(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金融办负责)

4.提升农业保险保障水平。逐步提高主要粮食作物、畜牧产品和经济作物农业保险覆盖面,扩大畜牧业保险品种范围和实施区域,支持发展特色农产品保险、设施农业保险。开发新型经营主体“基本险+附加险”的保险产品,探索开展价格指数、气象指数等创新型农业保险。加大农业对外合作保险力度,建立农业补贴、涉农信贷、农产品期货和农业保险联动机制,研究完善农业保险大灾风险分散机制。(市农业局、市发改革、市财政局、市金融办负责)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把推进农业现代化作为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建立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各尽其责的农业现代化建设协调机制。各县区要立足实际,制定本县区具体的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工作责任,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市农业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二)严格工作考核。探索建立农业现代化监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发布评价结果,将高标准农田建设纳入县区政府耕地保护目标责任考核,把保障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作为衡量党政领导班子政绩的重要内容,并将考核情况与项目申报、资金安排等挂钩,实行动态管理。(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国土局、市水利局、市环保局、市商务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三)强化法治保障。牢固树立依法行政理念,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切实贯彻落实以农业法为基础的农业法律法规,制定法律法规教育培训计划,健全完善执法体系,强化涉农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做到依法决策、依法管理、依法办事,为发展现代农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市农业局、市发改委、市环保局、市食药监局、市工商局,各县区政府负责)



附件:1.宝鸡市“十三五”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

2.宝鸡市推进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







附件1



宝鸡市“十三五”农业现代化主要指标



指标名称

单 位

2017

2020

指标属性

一、农业结构调整

粮食面积

万亩

487.15

480

预期性

小麦种植面积

万亩

275.8

280

预期性

玉米种植面积

万亩

182.1

170

预期性

小杂粮种植面积

万亩

28.5

30

预期性

粮食综合生产能力

万吨

142.9

135

预期性

果园面积

万亩

206.3

230

预期性

苹果种植面积

万亩

127.6

150

预期性

猕猴桃种植面积

万亩

60.7

65

预期性

蔬菜种植面积

万亩

95.2

100

预期性

设施蔬菜面积

万亩

27.5

28.7

预期性

水果产量

万吨

190

280

预期性

苹果产量

万吨

103

180

预期性

猕猴桃产量

万吨

65

85

预期性

蔬菜产量

万吨

196.5

200

预期性

设施蔬菜产量

万吨

84

90

预期性

猪存栏

万头

101.3

150

预期性

牛存栏

万头

46.8

70

预期性

其中:奶牛存栏

万头

18.1

25

预期性

羊存栏

万只

55.6

100

预期性

禽存栏

万只

929.4

2000

预期性

肉类产量

万吨

10.02

35

预期性

禽蛋产量

万吨

7.67

18

预期性

奶类产量

万吨

61.89

110

预期性

中蜂存栏

万群

17.3

50

预期性







指标名称

单 位

2017

2020

指标属性

蜂蜜产量

2636

15000

预期性

畜牧业产值占比

%

33

50

预期性

农产品加工业与农业总产值比

2.1:1

3:1

预期性

二、质量效益

农业增加值

亿元

183.96

307.11

预期性

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普及率

%

89

95

预期性

主要粮食品种良种覆盖率

%

96

97

预期性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11209

16000

预期性

农产品质量安全例行监测总体合格率

%

98

98

预期性

畜禽养殖规模化率

%

55

65

预期性

三、可持续发展

耕地保有量

万亩

532.6

510.6

约束性

草原综合植被盖度

%

65

70

约束性

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

0.578

0.585

预期性

主要农作物化肥利用率

%

35

40

约束性

主要农作物农药利用率

%

38

40

约束性

农膜回收率

%

58

60

预期性

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率

%

73

90

预期性

四、技术装备

农田有效灌溉面积

万亩

228.9

253

预期性

农业科技进步贡献率

%

60

65

预期性

农作物耕种收综合机械化水平

%

77.1

90

预期性

农机总动力

万千瓦

241.4

310

预期性

五、新型经营主体

加入合作社的农户数占总农户比例

%

15.43

40

预期性

规模以上龙头企业

274

300

预期性

职业农民数量

万人

0.74

1

预期性







附件2



宝鸡市推进农业现代化重大工程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建设内容

创新

强农

粮食综合生产

能力提升工程

开展集成增产技术模式攻关,实施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行动,切实增强粮食综合生产能力。重点实施新增21亿斤粮食生产能力、旱作农业示范、粮食高产创建、农作物病虫害防控、耕地质量保护等项目。(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负责)

特色产业基地

建设工程

强力推进高端奶业、中蜂标准化规模养殖、优质饲草基地、矮砧苹果、优质猕猴桃、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重点实施百亿羊乳全产业链开发、蜂产业开发、畜禽良种繁育、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建设、优质饲草基地建设、40万亩矮砧苹果示范区建设、60万亩优质猕猴桃基地建设、万亩设施蔬菜基地建设、10万亩高山无公害蔬菜基地建设、产业转型升级示范县建设等项目。(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农业机械化示范工程

围绕提升农机化水平,助推特色现代农业发展,积极培育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强化农机公共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农业全程机械化。重点实施农业全程机械化示范县建设、丘陵山地机械化突破、农机新机具试验示范基地建设、保护性耕作示范推广、农机购置补贴、农机深松整地、新型农机经营主体培育提升、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产业化等项目。(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现代种业工程

做大种业,健全农作物种质资源和畜禽遗传资源保存体系。重点实施农作物现代种业项目、万亩矮砧苹果苗木繁育基地建设项目、西合药业秦艽地道珍贵天然生物资源开发利用和关中马、秦川肉牛、莎能奶山羊、布尔羊保种等项目。(市农业局、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农业科技创新工程

创新体制机制,加强联合协作,统筹整合资源,实现重点突破,加速成果转化应用,努力提升农业科技竞争力。重点实施职业农民培育、农业科技研发推进、物联网技术应用、产学研平台构建、新型农技服务体系构建、政府购买农技服务、农业科技创新协同示范建设等项目。(市农业局、发改委、科技局、财政局负责)

品牌塑造与市场开发工程

以公用品牌为统领、以企业品牌为核心,做亮宝鸡农业品牌,打造现代营销模式,建设农业市场预警体系,扩大品牌影响力,增强产品竞争力,提升市场占有率。(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商务局、供销社负责)

现代农业园区

建设工程

扩大市级现代农业园区规模,对已建园区实施以“治土、治水、治肥、治药、治添加剂”和建立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体系为重点的品牌提升项目。按照“大园区承载、大企业引领、大加工支撑”的思路,以眉县、陇县等产业聚集度高的县区为重点,创新产业链,积极创建国家、省级现代农业产业园,建设一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先导区和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工程

类别

工程名称

建 设 内 容

协调

惠农

“十园百企千亿”工程

以提升农加比为方向,集中力量建设农产品加工园区,提升已建6个农产品加工园区建设水平,扩大园区数量,引进国内外农产品加工领军企业,新建农产品加工园区4个。(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工信局负责)

新型农业经营

主体构建工程

培育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合作社、龙头企业等新型经营主体,逐步构建立体式复合型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重点实施家庭农场种养大户培育、百强社示范提升、农业产业化明星企业扶持、社会化服务组织发展等项目。(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人社局负责)

农产品市场流通体系建设工程

改造升级农产品产地市场,开展电子商务示范,大力发展电子商务与实体流通相结合的物流体系。重点实施陕甘宁国际农产品物流中心、宝鸡果品加工交易物流产业园区、农产品电商培育、“秦岭蜂蜜”产业整合及网络交易中心建设、陇县畜产品物流集散中心建设等项目。(市发改委、农业局、财政局、工信局、商务局负责)

休闲农业推进工程

拓展农业多元功能,促进产业融合,引领社会消费。重点实施渭河两岸百里画廊休闲农业、金台区葡萄庄园、眉县葡萄酒庄园、凤县宏福农林休闲观光园、凤县江源农庄、万花山休闲养生农业示范园、郎坝风情园等项目。(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水利局、林业局、旅发委负责)

农业特色产业小镇培育工程

建设岐山国家农业公园、千阳南寨镇省级特色小镇、金台区斓翎溪谷、玉池公社、蜜蜂小镇、太白冰葡萄小镇,推进农业与旅游、文化、康养、体育等深度融合,打造一批特色农业体验区和田园综合体。(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旅发委负责)

绿色

兴农

农业可持续发展工程

加快推进生态保护与产业协调发展,不断改善村庄人居环境。重点实施高标准农田建设、畜禽粪污综合治理、化肥农药氮磷控源治理、农膜和农药包装物回收利用、美丽乡村建设、光伏农业助推等项目。(市发改委、财政局、国土局、环保局、农业局负责)

绿色发展示范县创建工程

在陇县、千阳、太白等生态条件好、污染程度低、产业聚集度高的县区,探索“3+1+1”(“三绿”+绿色旅游+绿色保护)发展路径,逐步形成全产业链绿色发展格局,打造具有宝鸡特色的绿色农业发展新模式。(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环保局、相关县区政府负责)

农业生产安全

保障工程

实施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防灾救灾体系建设等项目(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农产品质量安全工程

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体系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监管平台建设、农业标准化示范县建设、“三品一标”优质农产品发展 、农产品检测能力提升、农资监管能力提升等项目。(市农业局、发改委、财政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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