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发〔2018〕13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的通知》
宝政发〔2018〕1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宝鸡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已经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8年4月18日
宝鸡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一、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要求
做好2018年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按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省委十三届二次全会、省“两会”和市委十二届三次全会的工作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高质量发展,落实“追赶超越”定位、“五个扎实”要求和省委“五新”战略任务,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统筹推进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攻坚战,加速质量变革、效率变革、动力变革,加快建设“一带一路”上的国际化城市、装备制造业名城、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城市,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力争主要指标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推动全面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迈出新步伐。
二、经济社会发展主要目标
地区生产总值增长8.5%,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增长9%,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增长13%,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长12%,城乡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增长8.5%和9%左右,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长8%,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3.9%以内,单位GDP能耗完成省定目标,CPI涨幅控制在3%左右。
三、经济社会发展主要任务
(一)努力构建宝鸡现代化经济体系
加快实体经济发展。一是大力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着力培育五大千亿产业集群,促进工业向中高端发展,加快建设装备制造业名城。实施汽车产业发展行动计划,推动汽车及零部件产业集群“一城两区五基地”建设,打造百万辆新丝路汽车名城;实施宝钛设备改造及生产线迁建、高新区核级锆材等项目,促进钛及新材料产业集群发展;支持西凤酒城、县区6个农产品加工重点园区等项目建设,促进烟酒食品产业集群发展;加快陕能麟游低热值煤综合利用发电、煤制甲醇二期等项目建设,促进高端能化产业集群发展;支持秦川机床机器人关节减速器、中铁电气化宝鸡科技产业园等项目建设,促进优势装备制造产业集群发展。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扶持发展电子通讯、航空装备、新材料等三个军民融合产业园,助推形成千亿军民融合产业带。二是加快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加快航空航天、新能源及节能环保、电子信息及两化融合、生物医药与健康设备、机器人和智能制造五大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扶持壮大7107航天基地,推进凤翔、陈仓光伏发电等新能源项目建设,支持渭滨互联网产业园、金台大数据产业园做大做强,扶持发展电子信息、光电科技、无人机、增材制造等新业态新产品及云计算、人工智能、物联网等新技术。加快数字经济、共享经济、创意经济、总部经济发展。三是积极扶持现代服务业发展。围绕彰显华夏文明的历史文化名城建设,实施西周文化景区、天台山大景区综合开发、长乐塬“十里荣耀”工业遗址公园、钓鱼台片区综合开发及太公湖水镇等重点文化旅游产业项目,打响文化品牌,促进旅游产业做大做强,力争全年接待国内外游客9500万人次,实现旅游综合收入715亿元。加快发展电子商务、现代物流、信息咨询、健康养老等服务业。继续推进东岭等城市综合体建设,启动南客站吾悦广场和天下汇项目,打造代家湾地区商圈,建设宝鸡金融文化商务区,发展会展经济。
着力推进创新驱动。加快科技创新和转型升级步伐,抓好创新型园区、创新型企业、创新型平台建设和体制机制创新,支持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蟠龙新区、陈仓物流园建设改革创新先导区、高新产业聚集区和产城融合示范区。支持真空技术、轨道交通车辆技术、通信设备设计与制造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等19个中省产业技术创新平台能力建设,突破关键核心技术,提高科技贡献率。
持续扩大有效投资。抢抓中央一号文件聚焦乡村振兴战略、国家强化举措推进西部大开发形成新格局、全省打造汽车支柱产业、扩大基础设施投资、推进社会领域21个专项建设等机遇,加强项目策划包装、申报争取,全年争取中省资金180亿元以上。落实促进民间投资健康发展实施意见,推进PPP项目实施,抓好政府投资引导基金运营,促进民间投资持续增长。坚持招大选优引强,继续在长三角、珠三角、京津冀、环渤海地区开展工业招商活动,全年招商到位资金增长15%以上。
积极发展现代金融。支持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提升融资担保机构服务能力。加大政策引导扶持力度,加快培育上市后备企业,落实奖补支持政策,鼓励企业上市融资。发挥政府引导基金作用,积极争取开发性及政策性金融机构资金,大力创新融资模式,全力保障重点项目资金需求。全市新增贷款150亿元以上,社会融资规模存量达到2000亿元以上。
加速实施人才战略。继续开展高层次人才引进活动,优化人力资源结构,提高全要素生产率。积极搭建创业平台,落实人才落户、住房、社会保障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吸引各类人才来宝干事创业。加快宝鸡大学建设,启动建设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培育“宝鸡工匠”,提升“宝鸡技工”品牌效应。
(二)加快建设“一带一路”上的国际化城市
着力构筑国际化开放通道。巩固提升全国性综合交通枢纽城市地位,为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提供关键支撑。争取宝鸡机场年内开工建设,协调加快西安-法门寺城际铁路建设,开展法门寺-宝鸡城际铁路前期工作,争取宝汉巴南铁路、宝平中卫铁路复线和城市轻轨进入中省规划。加快宝汉、太凤、合凤等4个高速公路项目建设,力促关中环线宝鸡段、眉太、麟法高速公路开工,连霍高速宝鸡过境段、陇县至陕甘界高速公路建成通车。
积极打造国际化开放平台。加快建设电子口岸公共服务平台,争取综合保税区申报获批。推动宝鸡高新区、蔡家坡经开区用好国家级开放创新平台,对接陕西自贸区,融入关中大协同。支持钛材、猕猴桃等10个省级外贸出口示范基地建设,力促石油装备、机床工具、轨道交通等优势产业“走出去”。
推进综合物流枢纽建设。抓好阳平铁路物流基地、吉利泰华物流产业园等项目建设,力促宝鸡传化物流公路港项目分拨中心建成投运,谋划启动宝鸡国际港务区。开展国家现代物流示范园区创建,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物流企业在宝鸡设立分支机构。
(三)全面提升新型城镇化建设水平
完善中心城区承载功能。落实《关中平原城市群发展规划》,推进宜居宜业美丽幸福城市建设。加快植物园、阳平、联盟、团结、钛谷、清溪、陈仓、虢磻跨渭河大桥,虢磻路跨陇海铁路立交桥、清姜路雨虹桥、金陵河中山桥、宝十桥头立交桥建设进度,抓好经福路、玉涧东路等6条市区道路,大庆路、宝福路等排水工程,姜谭路综合管廊,联盟片区、大庆路片区等棚户区、老旧小区改造项目建设,完成城市“五拆”和生态修复、城市修补任务,抓好城市绿化亮化美化,深入开展市容环境集中整治。
打造县域特色城镇群。用好省级城镇建设专项资金和新型城镇化发展基金,实施县城扩容提质改造工程,加快全国特色小镇、省级重点示范镇和文化旅游街区建设,推进蔡家坡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级小城市培育试点,打造特色城镇群。
推动县域经济加快发展。积极争取省级县域经济发展专项资金和发展基金,支持县区争先进位、追赶超越,打造特色产业名县。加速县域工业园产业集聚,突出抓好标准化厂房和众创空间“孵化器”建设,提升信息、金融、人才等保障水平。
切实深化区域协作。推进苏陕扶贫协作,抓好协作项目建设和人才交流、产业合作、劳务协作、社会扶贫等工作。深化京陕、津陕战略合作。加快我市川陕革命老区振兴发展。
(四)持续发力打好三场攻坚战
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切实加强经济社会领域风险防范。强化金融风险防控,加大对小额贷款公司、融资担保公司等机构的监管力度,深化互联网金融专项整治,严厉打击非法集资。严格控制政府债务增量、逐步化解存量,制止违法违规举债。
打好精准脱贫攻坚战。全面落实产业增收计划,推进贫困户就业技能培训全覆盖,持续深化电商扶贫、光伏扶贫、旅游扶贫。进一步细化教育、健康、就业、生态和兜底扶贫政策措施。加快农村气网建设和电网改造升级,完成农村公路“最后一公里”项目。实施易地扶贫搬迁2108户7819人。年内实现太白、麟游、千阳、扶风四县脱贫摘帽,340个贫困村退出、7.1万人脱贫。
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进铁腕治霾,抓好工业减排、散煤整治、扬尘管控、农村“五改”、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全面落实“河长制”,抓好渭河重点支流污染治理,加快科技新城、蟠龙新区和五丈原污水处理厂建设。抓好森林城镇创建、渭河北坡绿化提升,全面落实《宝鸡市秦岭生态环境保护规划》,抓紧制定并实施各专项规划。
(五)积极实施乡村振兴战略
大力发展现代农业。新发展苹果3万亩,猕猴桃2万亩,鲜杂果1万亩,新建设施蔬菜基地4000亩,建设粮食绿色高产创建示范方30个。加快千陇100万只奶山羊基地、全国羊乳工程研发中心建设,尽快形成百亿羊乳产业链。创建省级休闲农业示范点3个、全国一村一品示范村镇1个。
壮大新型经营主体。推进农村“三变”改革,推行土地入股、土地流转等多种经营方式,落实财政扶持、税费减免、设施用地、电价优惠等政策,支持新型经营主体发展,加快培育、引进一批加工型龙头企业,新认定市级农业园区10个,发展省市级职业农民实训基地15个以上,培育职业农民2000人以上。
着力改善农村条件。实施农村城市化供水工程,改善68.92万群众饮水条件。打配机井376眼,新建修复小型泵站25处,新修改造基本农田4万亩,治理水土流失400平方公里,发展节水灌溉14.7万亩,建设湖泊水面10个、生态涝池100座。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厕所革命”。
(六)深化改革激发市场主体活力
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持续推进“三去一降一补”,破除无效供给,化解过剩产能,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新旧动能转换。落实中省各项惠企政策,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增加直接交易电量,降低企业用能成本。
切实优化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放管服”改革力度,全面实施并不断完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深化商事制度、投融资体制改革,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实现正常运营。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企业,完成国企“三供一业”改革。
持续规范市场秩序。进一步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的行为,不断净化市场环境。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健全信用激励和失信惩戒制度。积极实施质量强市战略,培育陕西名牌产品5个。
大力发展非公经济。鼓励民营企业进入法律、法规未明确禁止的领域,参与国有企业改制重组,取消股比、经营范围、资本实力等限制。积极扶持中小微企业发展壮大,年内培育规上企业50户,新增小微企业5000户。
(七)改善民生满足群众美好生活需要
积极促进就业创业。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促进计划,持续开展技能培训全覆盖惠民工程,全年免费就业创业培训3万人,城镇新增就业4.5万人。
全力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全民参保计划,健全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政策体系,提升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新宝鸡模式”,推行补充工伤保险,实施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积极推进社区服务、社会福利、未成年人保护、社会养老、公益性公墓等社会民生类项目建设,大力实施助残关爱工程。
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强县城以上义务教育学校建设,缓解大班额问题。提升医改“宝鸡模式”,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实施健康宝鸡行动计划,创建全国健康示范城市。抓好“两馆一站”免费开放、农村公益电影放映等活动。完成渭河健身长廊建设。
切实加强住房保障。加快建立多主体供给、多渠道保障、租购并举的住房制度,进一步完善新建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二手房交易合同网上签约和交易资金监管制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努力保障住有所居。全年新开工棚户区改造2万套。
附件:宝鸡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附件
宝鸡市2018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主要指标
指 标 名 称 | 计算 单位 | 2017年完成 | 2017年比2016年增长(%) | 2018年 计划 | 2018年比2017年预计增长(%) |
一、宏观调控与经济调节 | |||||
地区生产总值 | 亿元 | 2179.81 | 8.7 | 2400 | 8.5 |
其中:一产 | 亿元 | 175.32 | 4.3 | 183 | 4.0 |
二产 | 亿元 | 1404.81 | 9.4 | 1545 | 8.9 |
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 | 亿元 | 986.04 | 9.7 | 1148 | 9.0 |
三产 | 亿元 | 599.69 | 8.7 | 672 | 9.0 |
就业 | |||||
城镇新增就业人数 | 万人 | 5.4 | 4.5 | ||
城镇登记失业率 | % | 3.24 | 3.9以内 | ||
居民消费价格指数 | 上年=100 | 101.2 | 1.2 | 103左右 | 3左右 |
国际收支 | |||||
外贸进出口总额 | 亿元 | 57.52 | -9.6 | 57.52 | 持平 |
其中:出口 | 亿元 | 35.83 | -21.3 | 35.83 | 持平 |
进口 | 亿元 | 21.69 | 19.9 | 21.69 | 持平 |
国内需求 | |||||
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 | 亿元 | 800.88 | 14.1 | 897 | 12 |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 | 亿元 | 3856.67 | 20.5 | 13 | |
地方财政 | |||||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 亿元 | 81.08 | 9.7 | 85.94 | 8 |
二、发展质量与效率 | |||||
R&D经费支出与地区生产总值之比 | % | 1.54 | 1.55 | ||
三、民生福祉 | |||||
人口 | |||||
年末总人口 | 万人 | 383.15 | 385.45 |
指 标 名 称 | 计算 单位 | 2017年完成 | 2017年比2016年增长(%) | 2018年 计划 | 2018年比2017年预计增长(%) |
城镇化 | |||||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 | % | 52.12 | 53.62 | ||
户籍人口城镇化率 | % | 49.5 | 50.8 | ||
居民收入 | |||||
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34351 | 8.3 | 37271 | 8.5左右 |
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 | 元 | 11209 | 9.0 | 12218 | 9左右 |
保障性住房 | |||||
城镇棚户区住房改造 | 万套 | 2.5927 | 2 | ||
四、资源节约与环境保护* | |||||
1.每万元地区生产总值能耗下降率 | % | 5.6 | 3.2 | ||
2.化学需氧量排放量下降率 | % | 2.5 | 2 | ||
3.二氧化硫排放量下降率 | % | 2.5 | 2 | ||
4.氨氮排放量下降率 | % | 2.5 | 2 | ||
5.氮氧化物排放量下降率 | % | 3.7 | 2.5 |
注:标记*的指标值为预计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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