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17〕85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主汛期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扎实做好主汛期防汛抢险救灾工作的通知》
宝政函〔2017〕8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今年入汛以来,全国气候形势异常,各地强降雨频繁,南方多地连续遭受强降雨袭击,部分地区发生了较为严重的洪涝、山体滑坡、泥石流等灾害。习近平总书记就做好当前防汛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要求针对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一步强化措施,落实责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省委书记娄勤俭、省长胡和平要求各地按照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切实做好防汛抢险救灾各项工作,最大程度减轻灾害损失。当前正值主汛期的关键时期,天气形势复杂多变,旱涝急转的可能性增大,陕北榆林地区的洪涝灾害已经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各县区各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精神和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决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立足防大汛、抢大险、救大灾,对各项防范工作再部署、再检查、再督促、再落实,扎实做好防灾减灾工作,确保全市安全度汛。
一、夯实防汛工作责任。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两个坚持、三个转变”的防灾减灾理念,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首要任务,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要求,健全责任体系,将防汛责任落实到监测预警、指挥调度、巡查值守、抢险救援、转移安置等各个环节,切实做到思想、责任、组织、预案、措施“五到位”。对因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责问责。
二、强化监测预警预报。气象、水文部门要密切监测天气、汛情发展变化和上游地区降水来水情况,提高预报精准度,延长预见期。水利、气象、水文、国土、住建、交通等部门要加强会商研判,准确把握雨情、水情、汛情动态,科学分析洪涝灾害发生和演变趋势,及时启动应急响应。畅通信息发布渠道,发挥好各种传媒作用,运用手机短信、广播、电视、网络等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增强人民群众的防灾避险意识。
三、突出隐患排查整改。各县区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地质灾害和防汛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的紧急通知》(宝政办函〔2017〕90号)要求,在前期摸排的基础上,紧盯重点部位和薄弱环节,抓紧做好河流堤防除险加固,水库度汛预案细化完善,损毁防汛预警设施检修,城镇排水管网疏通,山洪灾害易发区域及危房危窑的监测预警和群众转移安置,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四、抓好洪涝灾害防范。在江河防洪上,要健全汛情预警体系,落实网格化巡查制度,在关键部位备足备齐抢险物料,提早做好防汛抗洪各项准备。在水库保安上,要严格执行批复的调度运用方案,加强水情、工情监测,遇重大汛情提前预泄,降低水位,严防超限运行。在城镇防涝上,要细化实化应急排涝预案,在危险区域划定警戒标识,提前预置机动应急排涝设备和抢险队伍,提高应急抢排能力。在地质灾害防御上,要充分发挥灾害监测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作用,做到“防、抢、撤”预报到镇、预案到村、预警到人,严防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同时,要积极做好沿山涉水景区、跨汛期涉水工程等安全度汛工作,确保不出问题。
五、全力确保人员安全。各县区各部门要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防汛理念,强化防汛应急保障,加强抢险救援演练,健全联防联动机制,做到一旦发生汛情险情能够快速反应、有效应对。强化人员转移避险,不断完善预警、撤离、警戒措施,及时组织受威胁区域人员安全撤离,特别要落实好孤寡老人、留守儿童等弱势群体的转移避险措施,做到村不漏户、户不落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
在扎实做好防汛工作的同时,要高度重视当前旱情和高温防范,坚持防汛抗旱两手抓,把保障城乡居民生活用水安全放在抗旱工作首位,千方百计增加抗旱应急水源,加强供水设施维护保养,确保群众生活不受影响。积极发挥冯家山、宝鸡峡、石头河等大中型灌区主力军作用,合理调配水源,细化抗旱措施,落实优惠政策,统筹做好受旱农作物、经济林、绿化苗木等抗旱灌溉,力争做到应灌尽灌,最大限度减轻旱灾损失。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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