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17〕64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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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聘请市政府法律顾问的通知》
宝政函〔2017〕64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政府建设,市政府决定,聘请郑兴、吴智丰、高建中、杨文杰、王少君、赵林虎、岳喜栋、刘胜利、吕晓伟、辛宁叶、蔡胜军、郑曦耀、董跃、党东峰、侯红旗、唐丽丽等16名同志为市政府法律顾问,聘期五年(2017年2月至2022年2月)。市政府法律顾问的工作职责及工作方式等按照《宝鸡市人民政府法律顾问工作规则》执行。市政府法制办公室负责法律顾问日常联络和管理工作。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7年6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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