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发〔2016〕3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实施意见》
宝政发〔2016〕3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意见》(陕政发〔2015〕9号)及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职业学校管理的意见》(陕办发〔2015〕21号)精神,推进我市现代职业教育发展,加快培养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建设人力资源强市,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思路和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资源整合为抓手,以校企合作为纽带,以提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能力为根本,以深化改革为保障,积极实施“1256”工程(建成1个市级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2所高水平的高职院校、5所高水平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组建6大专业性职教集团),建成一批高水平的职业院校和特色优势专业,培养更多优秀技术技能人才和高素质劳动者,全面支撑宝鸡产业发展,满足社会需求。到2020年,形成适应发展需求、产教深度融合、中高职衔接、职普相互沟通、体现终身教育理念的现代职业教育体系,打造中国西部职教名市,为加快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提供智力支持和人才保障。
二、工作任务
(一)多措并举构建大职教格局
1.优化结构布局。以“大职教”理念为统领,以市为主统筹规划各类职业教育发展,优化区域职业学校布点和专业布局。教育、人社、编办、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加强协作,在政策、资金、项目等方面支持职业学校发展。市教育、人社部门按照缩减数量、提高质量、错位发展的原则,采取联合办学、撤并转型等措施,利用两年时间,将现有46所中等职业学校整合到30所左右。
2.整合统筹资源。加强对各类职业教育资源统筹,包括民办和社会各类资源的统筹。县(区)政府要将县域内所属各类中等职业教育资源整合到县级职业教育中心。按照“渠道不变、用途不变、统筹安排、各计其功”的原则,鼓励有关部门将培训项目逐步集中到县职业教育中心,发挥职教中心职业培训的集聚效应和规模效应。
3.打造特色专业。按照“围绕产业办专业、办好专业兴产业”的思路,以产业结构调整推动专业设置改革,引导中高职院校主动对接宝鸡汽车制造、钛及钛合金、能源化工、石油装备、有色冶炼、机床工具和轨道交通、现代农业、生产性服务业等产业发展需求,每校重点建设1-2个特色优势专业,对口培养各类技术技能人才。到2017年,完成新一轮专业设置改革。到2020年,力争建成省级特色专业20个、省级精品专业10个。打响“宝鸡技工”品牌,推动实现由“宝鸡制造”到“宝鸡智造”的转变。
4.打造品牌学校。2016年起,按照9000元/生·年标准落实高职院校学生生均经费,置换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一类债务,支持宝鸡职业技术学院打造全国骨干职业院校,充分发挥引领作用。着力改善宝鸡技师学院、宝鸡铁路技师学院办学条件,提高办学质量,建成普通高等职业院校。支持光谷集团组建宝鸡光讯职业技术学院。全面提升自强中专、三和职业中专办学水平,创建高等职业院校。
(二)补齐短板夯实发展基础
5.建设宝鸡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适应我市装备制造、现代服务、电子信息产业转型升级的迫切需要,由政府主导,依托宝鸡职业技术学院现有土地资源,统筹各部门职教项目资金,吸引社会力量投资,按照“七中心、一基地、一站(所)”(全市职业教育学生技能提升实训中心、实训科研指导中心、校企合作示范中心、创新创业培训中心、职业教育师资培训中心、职业技能大赛中心、企业员工技能培训中心,中小学科普教育和综合实践基地,职业技能鉴定站(所))的目标,高起点规划,高标准建设集汽车制造、数控机床、能源化工、电商物流、建筑工程等为一体的面向全市职业院校、企业和社会公众开放的宝鸡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
6.强力推进六大专业实训基地建设。采取倾斜项目、资金等方式,重点建设宝鸡文理学院新材料与新能源类、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卫生健康类、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现代装备制造类、宝鸡铁路技师学院轨道交通类、眉县职教中心现代农业类、岐山职教中心现代服务类6个专业性实训基地,到2020年,达到省级高水平实训基地标准。与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已建成的中省级专业实训基地一起,打造梯次搭配、互为补充的各类技术技能型人才培养平台。
7.搭建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市教育局牵头建设宝鸡职业教育网,建立覆盖全市高中职院校、技工院校的教学、实训、招生和毕业生安置综合信息平台。建成涵盖全市的宝鸡职业技术教育资源库,提供双师型教师、技能大师、首席技师、高级技师等高技能人才信息,企业技能人才需求信息,为实现校企人才共享、深度合作搭建平台。积极实施“教学资源建设工程”和“教学资源应用工程”,建立“名师工作室”、“名师在线课堂”,提高教育教学信息化水平。将市教育局、人社局、农业局、扶贫办职业教育培训情况,纳入全市职业教育发展规划,建立健全统计数据库,形成涵盖学历教育、技能培训、城乡受益不同群体的职业教育服务体系。
8.强化“双师型”教师队伍建设。以宝鸡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市教育中心为依托,实行五年一周期的职业教育教师全员培训制度。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宝鸡技师学院以及规模以上企业为主阵地,实施中等职业学校师资市级培训计划,实行新任教师先实践、后上岗。职业学校专业课教师(含实习指导教师)要根据专业特点到企业或生产服务一线实践,每5年必须累计不少于6个月。建立企业经营管理者、专业技术人员、退休工程师、技师与学校领导、骨干教师相互兼职、双向互聘制度。
(三)合作共赢推进校企合作
9.组建六大专业性职教集团。以宝鸡文理学院为龙头,外联宝钛集团、宝二电等规模以上企业,组建新材料与新能源职教集团;以宝鸡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外联市中心医院、中医院、人民医院等医疗机构,组建卫生保健职教集团;以陕西机电职业技术学院为龙头,外联宝石机械、秦川发展等规模以上企业,组建现代装备制造职教集团;以宝鸡铁路技师学院为龙头,外联西安铁路局宝鸡东站等企业,组建交通运输职教集团;以岐山县职教中心为龙头,外联法门寺、太白山管委会和物流公司、大型酒店,组建现代服务职教集团;以眉县职教中心为龙头,外联绿宝果业、海升苹果等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组建现代农业职教集团。
10.创新校企合作模式。制定《宝鸡市促进职业教育校企合作办法》,引导和激励校企合作办学、合作育人、合作发展,在有条件的企业建立职业教育校外实训基地。鼓励企业接收学生实习、实训、学徒,企业开展职业教育的情况纳入企业社会责任报告。对于企业为职业院校学生提供实训条件的,按照实训人数、原材料消耗等成本费用情况,市、县(区)两级财政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补偿。
11.推进多种形式继续教育。把“职教扶贫”作为重要抓手,实施“双返生”培训,对高中、初中返乡生开展3-6个月的劳动预备制培训,全面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逐步实现中等职业教育全部减免学费,加大职业教育精准扶贫力度。依托全市技工院校和有资质的培训机构,统筹实施高技能人才振兴计划、农民工职业技能提升计划、技能振兴专项行动、高校毕业生技能就业专项行动。面向企业职工开展岗位技能提升培训,面向农村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培训、新型农民培训和现代职业农民培养,面向全体劳动者开展就业技能培训和创业培训,面向残疾人、失业人员等群体广泛开展职业教育和培训,推进农民继续教育工程,加强涉农专业、课程和教材建设,创新农学结合模式。推动眉县、岐山、凤翔、陈仓等县(区)在农村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改革发展方面发挥示范作用。利用职业院校资源广泛开展职工教育培训。重视培养军地两用人才。退役士兵接受职业教育和培训,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优待。到2020年,争取使全市从业人员培训率达到90%以上。
12.完善就业准入制度。认真执行就业准入制度,凡从事涉及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殊工种的劳动者,必须从取得相应学历证书或职业培训合格证书并获得相应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中录用。加强劳动监察,规范用工行为,按照国家对职业资格要求,积极推进学历证书与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健全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加强对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的管理,规范办证程序,严格办证标准,提高证书含金量。各级人民政府要创造平等就业环境,消除城乡、行业、身份、性别等一切影响平等就业的制度障碍。政府有关部门要对执行就业准入制度情况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并定期通报有关情况。
(四)破除壁垒深化职教改革
13.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制定职业学校校长任职资格标准,改革职业学校校长任用办法,推进校长聘任制改革和公开选拔试点。根据职业教育特点和发展需要,对职业院校教师实行总量控制、动态管理。改革教师聘用办法,有计划公开招聘专业教师。职业院校可按照有关规定,在编制总数20%内自主聘用具有专业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任教。健全职业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职称)标准和评聘办法。
14.做好职业教育贯通分段培养工作。鼓励支持具有资质的职业院校针对生产一线开展各种实用技术中、短期初级培训,逐步扩大中职、高职、应用本科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规模,提高系统培养质量。大力支持符合条件的中等职业学校与专业对口的骨干高等职业院校联办5年制高等职业教育。积极扩大3年中等职业教育与2年高等职业教育(简称“3+2”)试点范围和专业覆盖面。推动对口贯通分段培养学校在专业建设、课程改革、校企合作、教师培训、创业教育等方面实现一体化。
15.推进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相互融通。建立高中阶段职业教育与普通教育统一的招生平台,实行平行录取,到2020年使中等职业学校与普通高中招生规模达到大体相当。统筹高中阶段教育,适度控制普通高中招生计划,对办学质量不高、连续两年高考二本上线人数不足毕业生总数10%的高中取消招生资格。积极推进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含技工院校)学分互认、学籍互转试点工作,不断拓宽相互融通途径。采取师资互派、学分制管理、教学资源共享等形式,逐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课程和普通高中课程融通。
16.推行职业学校学历和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互通”。推进职业院校教育教学标准与行业技术规范、职业资格标准对接,实现专业教学考核与技能鉴定紧密结合。职业资格证书和学历证书所需要的理论考试和相关测试一并进行,鼓励职业院校学生考取多个职业资格证书,包括行业公认的国际职业资格证书。进一步推进中等职业学校双证互通试点工作,并逐步扩大到获得认定的所有学校。支持开展技师教育与高等职业教育合作培养试点,通过强强联合,培养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17.健全技能大赛制度。把技能大赛水平作为衡量职业教育质量的重要标尺,建立技能竞赛和文明风采展演(示)制度,健全技能竞赛和文明风采奖励制度,强化技能大赛引领教学、文明风采促进德育教育作用。市、县教育、人社部门坚持举办好每年一次的技能竞赛和文明风采展演(示)等活动,选拔和培育苗子,不断提高参赛水平。
三、保障措施
18.切实加强领导。成立宝鸡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由主管教育的副市长任组长,市编办、发改、教育、人社、财政、工信、农业、商务、扶贫、卫生、文广、旅游、残联等相关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负责领导全市职业教育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教育局,负责日常事务。办公室主任由市教育局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同时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解决职业教育发展过程中的重大事项和突出问题,督促各部门落实职业教育改革和发展的相应职责和任务。
19.加强政府统筹。完善分级管理、地方为主、政府统筹、社会参与的管理体制,落实政府统筹责任,构建大职教格局。市教育局要会同人社等有关部门加大对职业教育发展的统筹协调和分类指导。各县(区)政府要将职业教育列入社会发展规划,推动职业教育与城镇规划、产业规划、扶贫脱困等有机衔接,推进普通高中教育与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发展。县(区)政府要统筹县域职业教育与培训资源,加强县级职教中心达标建设,加快发展面向农村的职业教育。
20.加大财政保障。建立职业教育财政保障制度,确保地方教育费附加用于职业教育的比例不低于30%。2016年,落实中等职业教育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完善职业教育生均拨款体系,建立职业教育学费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企业职工培训经费标准。从2016年起,市财政每年列支2000万元,专项用于支持公(民)办职业教育发展;每年列支1000万元用于宝鸡市职业教育公共实训中心建设,建成投用后对其运行经费给予适当补贴。落实中省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有关政策,对职业院校毕业生自主创业的,享受创业补贴扶持。
21.强化考核力度。县(区)政府落实职业教育发展政策、完成指标任务情况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市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履行发展职业教育职责情况定期督察。市政府教育督导部门完善督导评估办法,落实督导报告公布制度。注重发挥行业、用人单位作用,积极支持第三方机构开展评估。
22.营造良好氛围。各县(区)、市级各部门要进一步凝聚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共识,不断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各新闻媒体加大对职业教育新精神、新政策宣传,特别是要大力宣传高素质劳动者和技术技能人才先进事迹和重要贡献,提高职业教育社会影响力和吸引力,倡导新的求学观、择业观和成才观,大力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营造人人皆可成才、人人尽展其才的良好环境。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6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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