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发〔2016〕40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2-01 06:20:19

《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宝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










宝政发〔2016〕4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宝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6年10月10日





宝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



全民健身是我国体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文明进步的重要标志,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载体。为了加快我市全民健身事业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国发〔2016〕37号)、《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的通知》(陕政发〔2016〕31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计划。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打造关天副中心、建设最具幸福感城市、走在建设“三个陕西”前列的目标,全面落实国家《全民健身条例》、《全民健身计划(2016-2020年)》,强化政府履行公共体育服务职能,构建覆盖城乡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推进城乡群众广泛深入参与体育健身活动,提高全民身体素质、健康水平和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与文明进步。

二、目标任务

到2020年,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意识普遍增强,体育锻炼人数显著增加,健康水平持续提高,建成与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

(一)经常锻炼健身人数显著增加。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达到165万人,每周参加一次及以上体育锻炼的人数比例达50%以上。

(二)体育健身设施明显改善。努力实现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公共体育健身场地设施全覆盖,形成布局合理、互为补充、普惠性强的网络化格局,城乡居民体育健身条件更加便利。人均体育场地面积达2.6平方米以上。市区街道(镇)、社区(行政村)广场体育设施全覆盖,具备建设条件的公园全部建有健身场地设施;具备开放条件的学校体育场地设施向社会开放率达70%以上;改善各类公共体育设施的无障碍条件,利用率有较大提高。

(三)全民健身活动内容更加丰富。完善全民健身活动体系,开展经常性、传统性、品牌性的全民健身活动。大力发展健身跑、健步走、骑行、登山、徒步、游泳、球类、广场舞等群众喜闻乐见的运动项目,积极培育击剑、赛车、马术、航空等具有消费引领特征的休闲运动项目,扶持推广武术、太极拳、健身气功等民族传统、民间趣味运动项目,鼓励开发适合不同人群、不同地域和不同行业特点的特色运动项目。

(四)全民健身组织网络更加健全。健全市、县(区)、镇(街道)、村(社区)、组五级群众体育组织,形成遍布城乡、规范有序、富有活力的社会化全民健身网络。县(区)均建有体育总会、单项体育协会及老年体协等体育协会。90%的城市镇(街道)建有体育组织。城市社区普遍建有体育健身站(点),85%以上的农村社区建有体育健身站(点)。社区体育俱乐部、青少年体育俱乐部、妇女健身站(点)有较大发展。

(五)社会体育指导员和志愿者服务队伍进一步优化。加大社会体育指导员培训力度,全市每年培训各级社会体育指导员400名以上。到2020年,全市获得社会体育指导员技术等级证书的人数达8500人、占总人口2‰以上;每个行政村和社区有1-2名以上持证社会体育指导员。培养高素质体育骨干队伍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优秀运动员、教练员、学校体育教师开展义务健身辅导,形成结构合理、覆盖城乡、服务到位的全民健身志愿服务队伍。

(六)科学健身服务体系不断完善。完善国民体质监测网络,开发应用国民体质健康监测大数据,建立全民体质状况档案。普及健身指导方案、运动处方库和健身活动指南,开展运动风险评估。实施运动促进健康行动计划,增强全民健身的吸引力。推广科学健身方法,体育健身成为群众普遍的生活方式。

三、工作任务

(一)加快公共体育设施建设。大力实施体育惠民工程,重点建设一批便民利民的中小型体育场、全民健身活动中心、镇农民体育健身提升工程、拆装式游泳池、社区多功能运动场、笼式足球场等场地设施,打造15分钟健身圈,实现每个县(区)有一个体育馆、一个标准的体育场、一个全民健身中心、一个全民健身公园。完善农村体育设施,实现行政村农民体育健身工程全覆盖。打造渭河百里健身长廊,建成类型齐全、设施先进、布局合理的群众体育健身场所。扎实推进学校、机关、企事业单位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不断满足群众体育健身需求。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按室内人均建筑面积不低于0.1平方米或室外人均用地不低于0.3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全民健身设施,与住宅区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施工、同步投入使用。

(二)提高体育设施利用率。公共体育设施根据其功能、特点向公众开放,并在一定时间和范围内对学生、老年人和残疾人优惠或者免费开放。每年8月8日全民健身日,公共体育场所应向社会免费开放。学校体育设施在课余时间和节假日要向学生开放,并在保证校园安全的前提下向公众开放。县(区)政府对向公众开放体育设施的学校给予经费补助,办理有关责任保险。新(改)建学校体育设施,要便于向公众开放。维修改造各类体育设施,使其成为全民健身活动场所。机关、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要积极创造条件向社会开放。公园每天要安排固定时段向健身公众开放,露天体育场要免费开放。公共体育设施管理单位要加强管理和维护更新,完善服务功能,提高使用效率,防止公共体育设施闲置浪费或被挤占、挪用。

(三)广泛深入开展全民健身活动。一是精心打造国际马拉松赛、眉县太白山登山节、太白县登山穿越大型户外活动、陇县关山草原体育旅游精品工程、麟游县青莲山登山健身比赛、金台区金台观张三丰太极体育文化精品活动及太白县摩托车、冰雪活动等系列群众健身活动。办好“百合杯”、“天河杯”乒乓球赛、“陈仓杯”中国象棋赛等传统品牌赛事。二是举办好每年一届的全市体育大会,组织好全民“健身日”、“健身周”、“健身月”及节假日各种全民健身活动。举办好农民运动会、中学生运动会、企事业单位职工运动会、市直机关干部职工运动会、老年人门球赛、太极拳比赛、残疾人健身运动会等,促进各行业和各类人群体育发展。三是在“一县(区)一品”基础上,广泛开展“一镇一村(社区)一品”的全民健身特色活动,吸引更多群众参加体育锻炼。四是积极承办全国性重大赛事,形成“年有全国比赛、月有省级比赛、周有市级比赛、日有小型比赛”的群众体育运动热潮。

(四)切实加强青少年体育。坚持把增强学生体质作为学校教育的基本目标和重要评价内容,健全学校体育工作督导制度,提高体育教育质量。全面实施《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深入开展“全国亿万学生阳光体育运动”。开展校园足球、校园篮球等学校体育活动,建立常态化、纵横贯通的高中、初中、小学三级竞赛体系,切实采取措施增强学生体质。办好各类体育学校、体育传统项目学校,加强青少年体育俱乐部、青少年校外体育活动中心和营地建设。建立完善学校、社区、家庭相结合的青少年体育网络和联动机制。

(五)重视发展老年人体育。健全老年人体育协会、老年人体育健身团队,广泛开展经常性的老年人体育健身活动。老年人活动中心设置适合老年人体育活动的设施,公共体育设施对老年人提供便利和优惠,社区服务兼顾老年人体育健身服务,老年人教育机构开设体育课程,推广适合老年人特点的体育健身项目和方法。支持社会组织和个人兴办老年人体育服务机构。

(六)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建立健全残疾人体育组织,培养为残疾人服务的体育教师和社会体育指导员,组织开展残疾人体育健身活动。实施“助残健身工程”,为残疾人建设就近就便的体育健身设施。公共体育设施进行必要的无障碍改造,方便残疾人参加体育活动。研究推广适合残疾人身心特点的体育健身康复手段。

(七)着力推动职工体育。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建立行业体育协会、体育俱乐部和体育健身团体,开展符合单位特点和职工喜闻乐见的健身竞赛活动。坚持工间操制度。创新职工体育发展模式和基层职工体育活动方式。鼓励企事业单位制订职工体育健身指导计划,定期举办健身运动会,为职工参与体育健身提供时间、场地保障和资金支持。

(八)强化科学健身指导。实施《国民体质测定标准》,建立面向大众、功能多元的市、县(区)国民体质监测网络。推行《业余运动员技术等级标准》,建立证书、证章激励制度。对群众身体素质水平和运动健身状况进行跟踪调查和科学研究,为科学指导全民健身提供依据。引导和鼓励群众持久参加体育健身活动,不断提高体质健康水平和体育技能水平。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分级实施。本实施计划由市体育局会同县(区)政府及相关部门、各群众组织和社会团体共同实施。市政府建立全民健身联席会议制度,由分管领导牵头,市体育、文明办、总工会、团市委、妇联、科协、老龄委、残联、发改、财政、教育、民政、公安、人社、文化、旅游、卫计、国土、住建、园林环卫、河道委等单位参与,研究解决全市全民健身重大事项。各县(区)政府要根据本实施计划,结合实际,制定本辖区的《全民健身实施计划》,由体育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实施。市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全局观念,明确各自职责和任务,贯彻执行各项政策措施,推动本计划落实,确保全民健身工作有序推进。

(二)明确责任,强化落实。各县(区)政府要将全民健身事业纳入精神文明创建指标体系,确保全民健身计划扎实有序推进。市、县(区)体育主管部门要提高认识,履行职责,积极探索全民健身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要加强统筹规划、协调指导,会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政策保障、人员配备、资金投入、监督奖励等措施。各部门、各行业、各企事业单位要依照本计划,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全民健身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加大投入,强化监督。各县(区)政府要按照《全民健身条例》规定,将全民健身工作所需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社会发展逐步提高。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和重大全民健身活动的经费投入,对公益性全民健身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留归各级体育主管部门使用的彩票公益金,应当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主要用于全民健身事业,财政和审计部门要加强监督管理。

(四)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互联网等媒体作用,加强对全民健身日、各级各类体育赛事、体育健身展示活动的宣传报道,普及体育健身知识,倡导科学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在全社会营造全民健身的浓厚氛围。

(五)及时督查,做好评估。市、县(区)人民政府每两年对《宝鸡市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开展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和评估,并上报上级体育主管部门。市体育局要会同相关单位,对在全民健身事业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rule/99827.html

本文关键词: 宝鸡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