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政函〔2015〕68号《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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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抓好当前经济工作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通知》










宝政函〔2015〕6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为了有效应对经济下行压力,着力巩固全市经济回升态势,力争实现经济两位数增长目标,确保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现就进一步抓好当前经济工作通知如下:

一、保持投资快速增长

1.加快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推进350个市级重点项目建设进度,未开工的项目11月底前全部开工,力争超额完成年度投资任务。各县区、各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确保2015年度中央预算内项目全部开工,各级重点项目完成全年投资计划,四季度再新开工S306麟游县城过境段、G316凤县灵官峡隧道、S212凤县月亮湾隧道、绛帐至汤峪公路改建工程等一批重大基础设施以及吉利年产40万台发动机等一批重大产业项目,全年固定资产投资增速达到22%以上(市发改委、市交通局等单位负责,列在首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落实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跟踪落实前两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确保资金尽快拨付到位、项目尽早开工,积极申报第三批国家专项建设基金项目(市发改委等负责)。

3.加快推进PPP项目建设。加快第一批34个PPP项目中的未开工项目前期工作,确保7个签约项目年内全部开工建设,11月发布第二批PPP项目(市发改委、市财政局等负责)。

4.落地实施一批招商引资项目。抓好西洽会、厦洽会、东盟博览会、中阿博览会等展会签约项目落地工作。对今年县区和开发区引进的10亿元以上项目逐一核查,确保完成全年招商引资任务。切实抓好9月16日省政府央企进陕座谈会上确定的40个签约项目服务保障工作,力争尽快落地建设(市招商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5.抓好项目金融保障。协调金融机构解决好相关项目融资问题,推动其加快实施。抓好市投资集团三期债券、新城投资公司上马营片区综合开发、东岭综合体等近50亿元的融资项目建设。推动北京银行、恒丰银行与蔡家坡经开区进行融资对接,支持邮储银行陕西省分行与东岭集团进行战略合作,推进市政府与农业发展银行进行战略合作(市金融办、市投资集团等负责)。

二、力促工业稳定回升

6.认真贯彻落实中、省工业稳增长政策,加强《关于进一步促进工业稳增长的实施意见》(宝政办发〔2015〕57号)推进力度,协助企业用好各项惠企政策,确保中、省、市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到位(市工信局、市国资委、市“双千”办等负责)。

7.加快重点工业项目建设。对年内确定的还未建成投产的项目,倒排工期,跟踪问效,确保四季度55个新增产能项目建成、投产达效,全年新增产能43.6亿元。支持石油机械、轨道交通、电子等优势行业加大产能,鼓励企业开足马力,加快生产。抓住省政府支持机遇,积极解决陕汽通力和阜丰生物外贸自营、长青工业园区直供电试点等重大问题,全力稳定工业增长(市工信局等负责)。

8.积极做好产销衔接。对市域内工业品采购的龙头企业给予奖励,对配套企业贷款给予贴息扶持。协调省财政、省属企业优先采购陕汽新能源汽车、宝鸡机床等本地产品。鼓励宝二电、大唐热电等用煤大户扩大对秦源煤业、郭家河等煤炭企业的采购力度,支持红旗民爆集团与省有色集团在工业炸药供应及矿山爆破施工一体化等方面开展战略合作,提高协作水平。组织企业参加第12届中小企业博览会、上海工博会等大型产品交易会,做好产品推介。11月召开九大产业集群配套对接会和汽车产业集群专题研讨会(市工信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市发改委等负责)。

9.加强规上企业培育。抓住四季度规上企业集中入库时机,再组织申报一批规上企业。各县区要进一步明确任务,加大力度,抓住四季度集中入库时机,确保今年新增规上企业50户 、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30户任务全面完成(市工信局、市商务局、市规划局、市统计局等负责)。

三、深入挖掘消费潜力

10.扩大冬季消费和节会消费。动员各大商贸企业开展新一轮冬季商品促销热潮和节日促销活动,办好杨凌农高会和上海、福州优质果品推介会,挖掘消费潜力(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招商局等负责)。

11.大力发展夜间经济。积极推介太阳市中华特色小吃城、第五大道特色美食街等夜间经济示范点,繁荣夜间市场(市商务局等负责)。

12.强力推进旅游业发展。办好2015宝鸡休闲旅游年营销活动,加大百里画廊宣传推介力度,积极推进重点乡村休闲旅游项目建设。大力整治旅游秩序,净化旅游市场(市文物旅游局等负责)。

13.稳定发展房地产市场。落实首付比例降低等房贷优惠政策,降低房地产交易费,稳定商品房消费。积极发展租赁住房、棚户区改造住房为主的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培育和规范住房租赁市场。建立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制度,防范市场风险(市住建局、市公积金管理中心、市财政局、市地税局等负责)。

四、全面深化改革开放

14.深化投资领域改革。加快项目在线审批系统建设,采取一站式、部门联审联批的形式,大幅缩短项目前期进程,促进项目尽快落地实施。落实固定资产加速折旧优惠政策,鼓励中铁宝桥、秦川集团、宝石机械、陕汽等重点装备制造企业,加大研发和生产共用仪器设备采购力度。编制投资3年滚动计划,进一步优化投资结构。做好固定资产投资统计制度改革过渡期项目入库工作,清查已经开工建设的5000万以上投资项目,按统计制度要求报备项目入库资料(市发改委、市统计局、市工信局等负责)。

15.积极落实国家出台的财税优惠政策。将小微企业减半征收所得税标准由年应纳税所得额20万元以内提高到30万元以内。对产值超过10亿元的装备制造骨干企业缴纳地方的增值税、企业所得税和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实行税收减免(市财政局、市国税局、市地税局等负责)。

16.全面加快财政支出进度。加快项目资金支出,统筹资金推动基建、水利、保障性安居工程等重大建设项目加快实施。加大存量资金清理盘活力度,对2012年底前结余的资金全部收回国库重新安排使用,对2013年结余资金全部盘活,对2014年结余资金盘活80%以上。从严加强预算执行管理,对在10月底仍未实施的项目资金予以收回,用于重点支出或新增支出(市财政局等负责)。

17.加快商事制度改革。稳步推进“三证合一”登记制度,简化注册登记手续,缩短办事时限,不断提高审批效能和服务水平(市工商局等负责)。

18.深化金融改革创新。支持融资性担保机构发展,扩大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公司资本金规模。鼓励市域内金融机构增设小微企业专营机构。进一步推广“税信贷”、“微贷”、“钛产业互惠担保贷款”等金融创新产品,有效破解中小微企业融资瓶颈。出台《宝鸡市促进资本市场发展的实施意见》,引导优质企业积极上市挂牌,借助资本市场开展直接融资(市金融办等负责)。

19.加快重点企业“走出去”步伐。协调解决企业供电、退税、通关等问题,确保宝石机械、秦川机床、秦塬纺织、昌新布业等外贸大户保持稳定增长,阜丰生物、京龙钨钼等易地搬迁企业进出口业务尽快恢复正常。鼓励昌荣纺织公司加快与塔吉克斯坦共和国项目合作,支持宝鸡机床加大智利、乌拉圭等国际市场开发力度。协调做好陕汽通力、阜丰生物等企业出口供货转化工作,力争全部实现外贸自营(市商务局、市国资委等负责)。

五、加强督查

20.开展各项稳增长措施落实情况专项督查,对不作为、慢作为的部门和县区予以通报(市政府督查室等负责)。

21.开展“联企干部能力培训、重点问题集中交办会”等系列活动,对“双千”企业反映问题落实情况进行集中督查,对办理落实缓慢的部门和县区通报批评(市“双千”办等负责)。

22.开展重点项目建设情况和项目谋划工作专项检查,对重点项目进展缓慢、项目谋划不力的部门和县区进行通报(市发改委等负责)。



宝鸡市人民政府

2015年10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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