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总发〔2016〕5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考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考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时重要讲话精神的通知
税总发〔2016〕51号 2016-04-05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4月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常委、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先后到国家税务总局、财政部考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并主持召开座谈会,就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作了重要讲话。为深入学习领会和全面贯彻落实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刻领会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的重大意义
李克强总理到税务总局考察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准备工作,充分体现了党中央、国务院对税收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对税务干部的亲切关怀,是对税务部门的极大鼓舞和鞭策。在税务总局考察期间,李克强总理亲切看望了承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干部,向税务干部表示慰问,并通过视频方式向基层税务干部详细了解营改增试点准备情况,充分肯定了前阶段税务部门为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所做的认真细致的准备工作,使广大税务干部倍受鼓舞、倍感振奋,进一步增强了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信心和决心。
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座谈会并作了重要讲话,从有利于推动经济增长、有利于促进转型升级、有利于完善税制三个方面深入阐述了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大意义,提出了用工匠精神扎实做好下一步准备和实施工作的明确要求,进一步增强了税务干部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的责任感、使命感、紧迫感,为税务部门夺取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工作圆满成功指明了方向、明确了重点、注入了动力。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立足发展全局,着眼改革创新,内涵丰富,举措具体,要求明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可操作性,对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深化税收改革、促进税收事业科学发展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各级税务机关和广大税务干部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上来,以更加昂扬的斗志、更加拼搏的精神、更加扎实的作风,全力以赴投入到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决战中来,坚决把这场战略攻坚战打赢打胜,坚决把这项利国利民的好事办好,确保5月1日顺利实现税制转换,确保6月1日纳税申报成功,确保所有行业税负只减不增。
二、迅速组织学习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
各级税务机关要迅速采取各种方式组织学习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做到学全学深学透。
一要领导带头学。税务总局已于4月1日召开了党组扩大会议,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研究部署税务系统贯彻落实措施。税务总局还将召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主要负责人会议,进一步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对下一步营改增工作进行再梳理、再督促、再落实。各级税务机关党组要带头学、深入学、系统学,深刻领会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实质,准确把握任务要求,并贯彻落实到营改增各项工作中。
二要组织干部学。要把李克强总理对税收工作的重视和要求、对税务干部的关怀和鼓励传达到每一位税务干部,进一步增强广大税务干部的荣誉感、使命感,进一步增强做好税收工作的信心和动力。税务总局机关各司局和各级税务机关要采取座谈会、讨论会等多种形式学习领会,引导税务干部凝聚改革共识、鼓舞工作干劲。
三要系统深入学。要把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此次考察营改增工作时的重要讲话精神与学习贯彻《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及李克强总理关于营改增工作的一系列指示批示精神结合起来,系统深入学习贯彻,准确把握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大意义、指导思想和改革目标。要结合开展第25个全国税收宣传月活动学习贯彻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集中开展以“聚焦营改增试点、助力供给侧改革”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借助主流媒体和税务网站、办税服务厅、微信、微博、12366纳税服务热线等多种媒介,广泛开展学习宣传,让广大税务干部和纳税人深入了解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的重要意义、改革目标、政策内容,正确引导舆论。各级税务机关要积极主动向当地党委、政府汇报李克强总理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税务总局要求和党委、政府的部署抓好学习贯彻工作。
三、弘扬工匠精神缜密细致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
各级税务机关要按照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和要求,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工作做扎实、做精细,全力以赴确保改革取得圆满成功。
一是一丝不苟扎实推进。各级税务部门既要进一步发扬税务系统敢打硬仗、能打胜仗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又要发扬一丝不苟、精益求精的工匠精神,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每一项工作都做细致、做扎实。要坚持标准从高,工作任务再繁重标准也不能降低,准备时间再紧张质量也不能放松。要切实加强各项工作的质量控制与监督,分阶段验收与评估,严格把关,确保落到实处。
二是按照计划对表推进。一方面,根据已确定的税务总局机关和税务系统细化任务分工表,按照营改增专项绩效考核时间节点,一项一项抓落实。另一方面,要对各项征管准备、服务保障工作,逐项进行细致梳理,在保证工作质量的前提下能提前的要尽量提前,绝不能延迟。要建立台账、对表落实、查漏补缺、对账销号,确保不留死角,不留断档。
三是加强协调统筹推进。各级国税、地税机关要把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作为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检验国税与地税合作成效的主阵地和“试金石”,精诚团结,密切协作;要切实加强与财政部门的沟通协作,协同做好改革落实工作;同时,要统筹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与组织税收收入、金税三期工程建设、加强干部队伍建设等其他重点工作的关系,使各项工作都有机衔接、协调推进、相互促进。
四是严格考核督导推进。税务总局领导将按照联系点分片开展督导,检查落实情况,指导工作开展。税务总局今年内计划开展5次营改增专项督查,实现对所有省局的全覆盖并延伸检查部分市县局。省局和市局也要在今年内开展5次左右专项督查,实现对所辖市县区局的全覆盖。税务总局已经制定下发了营改增专项督查及绩效考评办法,各省局要结合本地实际相应制定督查和绩效考评办法,层层压实责任,层层抓好落实。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被督查单位要第一时间整改。对工作落实不力、出现重大负面舆情,特别是引发群体性事件的相关单位责任人及主要领导,要严肃问责,并公开通报。
各级税务机关要高度重视,并迅速组织传达学习李克强总理重要讲话精神,扎实做好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各项准备和实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这项重大改革任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税局、地税局的学习贯彻情况,要及时通过信息采编系统上报税务总局(办公厅)。
国家税务总局
2016年4月5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