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家建议:将消费税移到终端消费环节征收并设置成为价外税
“我国的消费税不仅在征收水平方面仍有很大的提升空间,而且还需要进一步加强和完善体系建设,发挥对经济与社会的调节作用。”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曾表示,按照结构性减税的要求,坚持税率有升有降,税目有增有减的原则。有些商品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的作用已发生改变,对已经演变成日常生活必需品的产品应采取降低税率,相反非生活必需品应提高税率。
事实上,消费税征税范围调整一直被认为“滞后”。社科院一位财税专家就对本报记者表示,对化妆品税目下的香水、口红、指甲油等美容、修饰类化妆品征收30%的消费税,就不太合理。因为这类商品早已成为大众日常所需品,继续征收消费税显然不合时宜。此外,未来可把过度消耗资源、污染环境的产品(简称“双高”产品)纳入消费税征收范围,以此引导全社会减少对“双高”产品的生产和使用。
财政部部长楼继伟近期表示,不仅仅是从生产环节,从批发和零售环节也可以征收消费税。比如烟草,可以在生产环节征收,在最终接近零售的批发环节也可以征收烟草消费税。成品油消费税考虑在加油站进行征收。
“将消费税移到终端消费环节征收,并设置成为价外税。” 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研究员倪红日已向官方提出上述建议。据她介绍,这个改革方向是在改变消费税征收环节的同时,将消费税由中央税种改为地方税种。
实际上,眼下的地方政府正在面临债务高筑的难题并且亟需稳定的财源。 “除开征房产税、调整增值税分配比例外,允许地方政府根据自身情况开征消费税或成为一种可行方式。”倪红日表示,在经济转型、扩大内需背景下,若让地方政府自行开征消费税,政府会把更多精力投放到发展超市、零售产品销售上,而不是工厂、生产企业等方面,这将利于经济结构调整,发展服务业,同时能扩大消费。
不过,消费税划归地方是一个逐步,长期的过程。全国政协委员、国税总局副局长宋兰今年3月就此问题回应媒体称,消费税目前仍属于国税体系,划入地方税并未提到议事日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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