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税〔2008〕115号 《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全文废止】
浏览量: 时间:2017-09-26 02:28:00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
财税〔2008〕115号
【全文废止,最新参见:财税〔2017〕71号 关于印发《节能节水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17年版)》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发展改革委、经贸委(经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和《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已经国务院批准,现予公布,自2008年1月1日起施行。
附件:
节 能节水专用 设备企业所 得税-优惠目 录(2008年版)
环 境保护专用设 备企业所得 税-优惠目 录(200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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