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修改《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内容的通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2016年第1号
浏览量: 时间:2016-01-30 01:49:06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关于修改《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内容的通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2016年第1号 2016-1-28
现将《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考生应试守则》(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通告2015年第3号)第五条“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后6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修改为“计算机化考试开始后90分钟内,考生不得交卷离开考场。”特此通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2016年1月28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