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16-02-20 03:54:4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的通告

 



根据《财政部关于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公告2015年第3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管理办法(试行)〉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5年第41号)的规定,经河南省人民政府批准,河南省拟在全省实施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政策。为利于实施,现在全省范围内征集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代理机构(以下简称“退税代理机构”),请有意向成为退税代理机构的银行在2016年2月29日前向河南省国家税务局(进出口税收管理处)咨询报名。

特此通告。

联系人:王 宁

联系电话:0371-6676726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6年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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