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4年第63号【全文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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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的公告》【全文废止】
【废止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7年版)〉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4号】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有关政策,现将国家税务总局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A类,2014年版)填报说明》予以发布,自2015年1月1日施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通知(国税发[2008]10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的补充通知》(国税函〔2008〕1081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口径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9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2009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工作的通知》(国税函〔2010〕148号)同时废止。
特此公告。
附件:【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填报说明
国家税务总局
2014年1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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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 2014年第63号, 企业所得税年度纳税申报表, A类, 2014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