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税函〔2021〕8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的通知》
穗税函〔2021〕8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
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精简税费办理事项,提高税费办理便利度,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深化新一轮“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要求,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1月29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提升纳税缴费便利度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措施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持续优化我市税收营商环境,制定以下工作措施。
一、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
(一)拓展税费综合申报范围。在主附税费合并申报、五税种综合申报(企业所得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土地增值税、印花税)的基础上,不断扩大个人所得税、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合并申报的覆盖范围。
二、拓展纳税(费)服务手段
(二)丰富宣传辅导方式。通过线上线下的各种平台,运用办税服务厅、12366纳税服务热线、纳税人学堂、税务网站、微博、微信等各种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推送税收政策法规、办事指南,回应纳税人(缴费人)关切;依托“税惠通”,帮助纳税人和缴费人快速查找税费优惠政策。
(三)优化智能咨询服务模式。依托智能咨询服务平台,以“智能+在线”咨询为支撑,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7×24小时“全天候、自动化、智能化”的便捷咨询服务。依托掌上税务局“视频连线”功能,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远程、实时视频咨询辅导服务。
(四)主动精准推送税费政策。依托电子税务局、掌上税务局、税务企业号,利用大数据,分行业、分税费种,精准智能推送新政策、新指引,有效减少纳税人(缴费人)的新政学习时间。
(五)推广“财税衔接”项目。继续推广“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对接转换”智能辅助申报项目,扩大使用覆盖面,帮助更多纳税人使用智能辅助申报系统将财务软件数据和购销发票数据“一键转换”生成和提交增值税和企业所得税申报表,进一步压缩纳税准备时间和申报时间。
(六)有序推进实施发票电子化改革。在全面推广增值税普通发票电子化的基础上,积极稳妥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探索区块链电子发票应用场景。
(七)探索推进发票“自主领票”。按广东省税务局的统一部署,深入推进发票“自主领票”,为无风险、低风险线上申请发票的纳税人快速“按需”供应发票。
(八)继续推广发票邮寄配送服务。纳税人在网上申领或代开发票后,可选择邮寄配送到家,“足不出户”即可领票。
(九)实现发票代开全程线上办。纳税人代开发票从申请、缴税到开票均可“网上办、掌上办、自助办”,进一步节省纳税人处理发票事宜的时间成本。
三、优化办税体系
(十)大力推进税费事项网上办掌上办。进一步巩固拓展“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在所有税费种全流程电子化申报、主要涉税(费)服务事项实现网上办理的基础上,不断完善电子税务局功能,除个别特殊、复杂事项外,逐步实现企业办税缴费事项可网上办理,个人办税缴费事项可掌上办理。
(十一)探索远程可视化网上办税新模式。依托“V-tax”小程序或客户端,继续探索推进真人实时辅导、线上提交资料、视频对话提交业务申请的网上办税新模式。
(十二)探索自助办税新模式。与部分商业银行合作开展“银税互联自助办税”项目,在银行网点设置智慧柜员机设备。纳税人可在银行网点办理含开具个人所得税纳税清单和完税证明、个人社保费完税证明等28项证明类、查询类的常用涉税费业务。与政务部门合作,进驻5G+VR政务“晓屋”,通过设在社区、商圈、产业园区的政务设施,以远程视频连线的方式,为纳税人提供办税实时辅导、业务实时咨询、资料实时传输等服务。
(十三)推广“智能导办”服务模式。依托微信“粤税通”小程序,为纳税人(缴费人)提供“预导税、预填单、预审核(办理)、预约”等智能化服务功能,减少“约错号”或“缺资料”导致的重复跑、多次跑。
四、丰富缴税费渠道
(十四)实现多元化缴税费方式。纳税人(缴费人)可选择三方协议、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支付宝和微信等多元化缴税费方式,所有税费种实现全流程网上申报即时支付。
五、简化完善报税后流程
(十五)提速增值税留抵退税业务办理。依托“i惠退”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平台,提供申报后退税办理提醒精准推送、退税数据自动计算、自动填报、自动校验等功能,进一步优化退税办理,提高退税效率。
(十六)优化完善税费更正申报。在全面实现企业所得税等税费征期内及征期后网上更正申报的基础上,进一步优化完善税费更正申报系统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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