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地址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关于指定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地址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2号
为便利纳税人办理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税务机关为纳税人提供高效、快捷的网络办税渠道。纳税人可优先通过自然人电子税务局(包括手机个人所得税APP、WEB端)办理年度汇算,税务机关将按规定为纳税人提供《个人所得税年度自行纳税申报表》(以下简称“申报表”)预填和申报服务;不方便通过上述方式办理的,也可以通过邮寄方式或到办税服务厅办理。选择邮寄方式申报的,纳税人需将申报表寄送至我省指定的2020年度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邮寄申报受理点,邮寄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67号税务大厦2413室,联系人:熊怡,联系电话:0851-86979816。
为避免信息填报有误或寄送地址不清,请您注意以下事项:
一、任职受雇单位(没有任职受雇单位的,为户籍所在地、经常居住地或者主要收入来源地)在我省管辖范围的可将申报表寄至指定地点。
二、邮寄申报的具体日期以邮政部门收寄日戳日期为准。
三、纳税人请务必清晰、准确、完整地在申报表填写相关信息,尤其是姓名、纳税人识别号、有效联系方式(尤其是电话号码)等关键信息;为提高辩识度,寄送的申报表,建议使用电脑填报并打印后签字。邮寄申报资料不齐全,申报表填写不清晰、不完整或逻辑错误,税务机关将不予受理,并按照法定形式和程序告知。
四、涉及年度汇算清缴退税的,纳税人应当提供其在中国境内开设的符合条件的银行账户,税务机关按相关规定办理税款退库。纳税人未提供本人有效银行账户,或者提供的信息资料有误,税务机关将通知纳税人更正,纳税人更正后依法办理退税。
五、涉及年度汇算清缴补税的,纳税人可以通过网上银行、办税服务厅POS机刷卡、银行柜台、非银行支付机构等方式缴纳。
六、纳税人请在信封上标注“2020年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年度汇算”字样,便于您的邮寄申报能更准确地投递。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2021年2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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