穗税发〔2021〕43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
穗税发〔2021〕43号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各区税务局,市局机关各处室、各派出机构、各事业单位: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国家税务总局广东省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通知》(粤税发〔2021〕33号)要求,结合广州实际,市税务局制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分工与时间进度安排表》(见附件)以及特色措施26条,并提出以下意见,请各单位(部门)认真贯彻落实。
一、坚持党建引领,层层压实责任
各单位(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充分认识开展“春风行动”对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优化税收营商环境和大幅度提升社会满意度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提升站位,将“春风行动”与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和“我为群众办实事”主题实践活动紧密结合,作为广州税务部门开展党史学习教育的重要举措和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先手棋”,将学习成效切实转化为推动纳税服务质量提升的强大动力和实际行动。要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着力解决纳税人缴费人反映强烈的堵点、痛点、难点,持续办好惠民便民实事,不断增强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要以党建引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层层压实责任,确保各项措施有效落地。
二、狠抓细化落实,加强跟踪问效
各单位(部门)要将春风行动工作与当前优化税收营商环境、提升纳税人满意度等工作紧密结合, 统筹兼顾,进一步细化各项任务。市税务局在税务总局、省税务局下达的工作任务基础上,结合广州市实际制定了26条特色措施,各单位各部门要围绕“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积极创新活动形式和内容,逐项落实。要及时总结好的经验做法和收集实效性强的意见建议,按季度将阶段性工作进展报至市税务局(纳税服务处)。市税务局将对各单位(部门)春风行动开展情况跟踪检查,对措施执行不力的单位(部门)将视具体情况进行责任追究。
三、注重培训宣传,营造良好氛围
各单位(部门)对内要迅速开展培训,确保全体人员掌握“春风行动”的工作精神、要求及具体任务;对外要通过各种媒体、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向纳税人缴费人广泛宣传,为“春风行动”开展营造良好的氛围。
附件: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工作任务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4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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