沪税函〔2021〕32号《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06-05 03:24:42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做好2021年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工作的通知






沪税函〔2021〕32号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各区税务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各税务分局、各稽查局、市局机关各处室: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是实施“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新发展阶段上海税收现代化新征程迈出坚实第一步的关键之年,做好今年的减税降费工作意义和责任重大。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要认真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按照税务总局关于落实2021年税费优惠政策工作要求,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主动担当作为,创新工作方式,精准落实各项减税降费政策,服务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优异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为促进今年减税降费政策精准落实,提出如下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服务大局,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减税降费决策部署


减税降费是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应对新冠疫情对经济发展不利影响、服务“六稳”“六保”的重要举措,对减轻企业负担、激发微观主体活力、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作用。习近平总书记在今年“两会”期间发表的一系列重要讲话,对把握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实现包括税收在内的高质量发展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国务院《政府工作报告》对今年的政府工作作出全面部署,对税收工作特别是减税降费工作提出明确要求。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要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和全国“两会”精神,结合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将落实减税降费作为重大的政治责任扛牢抓实,以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当前,上海正在向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长三角世界级城市群的核心引领城市进发,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围绕市委、市政府重点工作部署,通过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发挥好税收职能作用,贯彻新发展理念,助力构建新发展格局,更好支持服务上海强化“四大功能”、深化“五个中心”建设,为建设具有影响力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际大都市贡献税务力量。

二、全面把握、创新方式,精准落实好各项税费优惠政策措施

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在2019年实施更大力度减税降费措施、2020年支持疫情防控和社会经济发展税费优惠政策措施的基础上,2021年继续执行制度性减税政策,延长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优惠等部分阶段性政策执行期限,实施新的结构性减税举措。针对今年减税降费工作的新特点、新情况,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做好以下工作:

(一)发挥机制作用,形成政策落实工作合力

充分发挥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作用,各单位、各部门要按照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的职责分工,有效落实税收宣传、纳税服务、系统保障、政策落实、统计核算、督查自查、风险应对、政策执行反馈等各项职责,合力推进税费优惠政策落地生效。定期召开政策落实工作例会,研究优惠政策落实工作中的重点、难点、堵点问题。要加强宣传辅导,优化纳税服务,对延续实施政策应当按照新出台的政策标准及时做好宣传辅导工作。要完善信息系统,合理配置核心征管、增值税发票等系统岗责权限,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办理税费业务顺畅。严格落实政策,杜绝违规征税收费。要加强统计核算,跟踪分析政策效应,按照“铁账本、硬账单”统计核算数据质量管控机制,全力做好税费优惠政策的统计核算工作。要加强督查自查,开展风险分析应对,防范执法风险。

(二)加强政策梳理,全面落实各项税费政策

今年落实的减税减费政策,既包括延续实施的政策,又包括新出台的政策,政策文件多,政策执行期限不一。对新出台和延续实施的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各条线业务部门要理出任务清单,并主动与系统保障、宣传服务、核算分析、风险应对等相关责任部门沟通对接,合力做好各项工作。市局对新近出台的政策进行了分类梳理,形成了重点落实政策清单(详见附件)供参考。

(三)创新工作方法,推进政策精准规范落实

要创新工作方式方法,突出政策的差异性、针对性,提高政策落实的有效性。利用税收大数据,探索开展精准推送税费优惠政策。加强对税务总局《减税降费政策即问即答》的宣传、培训、辅导,按照税务总局发布的政策口径执行,防止出现政策执行偏差或者不一致等问题。做好纳税申报过程管理,对申报错误或应享未享政策企业及时提醒,确保应享尽享。充分发挥办税服务厅优惠政策落实咨询服务岗作用。进一步推行税费申报“提醒纠错制”,纳税人、缴费人在办税服务厅办理纳税申报业务时,办税服务厅窗口人员应将信息系统提示的校验信息告知纳税人、缴费人,帮助纳税人、缴费人正确理解和享受税费优惠政策。

三、加强领导、压实责任,不断优化和完善落实工作机制

一是要压实工作责任。本市各级税务机关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谋划部署、亲自协调推进、亲自督导检查。发挥本单位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落实工作机制作用,细化任务分工,狠抓责任落实,不断优化完善落实工作机制,实现落实税费优惠政策各项工作无缝衔接。市局各业务主管部门要加强业务指导,向基层布置工作时,任务要更加清晰,要求要更加明白,注重减轻基层负担。

二是要加强问题收集处理。注重政策问题收集,对属于职权范围内的问题,要即知即改;对本级解决不了的,要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层报上级税务机关,由上级税务机关做好对下指导并协调解决。要加强税收优惠政策执行反馈,特别是要针对今年重点落实的税收政策加强执行分析,多渠道收集政策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完善政策的意见建议。各区分局、市局业务处室每季度应至少报送一篇政策执行情况反馈报告,第四季度报送全年反馈报告目录。

三是加强督查自查。本市各级税务机关要将落实减税降费情况纳入全年监督重点,自觉接受内外部监督检查,对监督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行立改,举一反三,对落实税费优惠政策不力和违反依法组织收入原则的,要严肃问责。

特此通知。




附件:近期重点落实的税费优惠政策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1年5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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