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吉财公告〔2021〕11号)
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吉林省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吉财公告〔2021〕11号
各市(州)、县(市)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长白山管委会财政局、税务局、民政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和《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有关规定,按照《吉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吉林省民政厅关于吉林省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吉财公告〔2020〕30号)有关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省民政厅联合审核确认,现将我省2020年度-2022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吉林省延边朝鲜族自治州老龄事业发展基金会
2.吉林省残疾人福利基金会
3.长春理工大学教育基金会
4.吉林省合益救助基金会
5.吉林省健康管理学会
6.吉林市第一中学教育发展促进会
7.吉林省长安法治公益基金会
8.吉林省博友公益基金会
9.吉林省国信职业培训学校
10.吉林省星梦公益基金会
11.吉林工商学院教育基金会
12.吉林省农村信用社慈善基金会
13.吉林省吉投爱心扶贫基金会
14.吉林省孤儿学校
吉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吉林省税务局
吉林省民政厅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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