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财税〔2021〕17号《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21-12-27 04:21:06

黑龙江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的通知






黑财税〔2021〕17号







各市(地)、县(市)财政局、税务局:

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要求,经省财政厅、省税务局联合审核确认,现将2020年度获得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第二批)公布如下:

一、黑龙江省东北林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二、黑龙江省志愿服务基金会

三、黑龙江省同心公益组织发展促进中心

四、黑龙江省保险行业协会

五、黑龙江省哈哈福爱心慈善基金会

六、牡丹江师范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七、黑龙江省哈尔滨妇女儿童基金会

名单内非营利组织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非营利组织应在免税优惠资格期满后六个月内提出复审申请,不提出复审申请或复审不合格的,其享受免税优惠的资格到期自动失效。






 

黑龙江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

2021年5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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