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7-01 02:27:44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公布一批全文失效废止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的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2号







根据《税务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办法》(国家税务总局令第41号公布,第50号修改),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对税务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现将《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和《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布。

特此公告。




附件:

1.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2.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6月9日









全文失效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文件名称 发文日期 文号
1 关于期货货物征收增值税具体管理办法的通知 1995年1月24日 豫国税发[1995]26号
2 关于自来水公司一次性收取的水源开发费征收增值税问题的批复 1996年8月28日 豫国税函发[1996]193号
3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对鸡乐康产品能否按“饲料”免征增值税的批复 1998年12月7日 豫国税函发[1998]325号
4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部分资源税应税产品税目注释》的通知 1999年6月4日 豫地税发[1999]079号
5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若干业务问题的通知  2000年1月28日 豫国税发[2000]24号
6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新建企业界定问题的批复 2000年9月7日 豫国税函发[2000]357号
7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明确营业税 资源税若干政策业务问题的通知 2001年9月10日 豫地税函[2001]175号
8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豆粕征收增值税政策等有关问题的通知 2002年1月17日 豫国税函[2002]20号
9 河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饲料产品免税质检有关问题的通知 2010年5月21日 豫国税函[2010]130号



部分条款废止的税务规范性文件目录

 

 

序号 标题 发文日期 文号 废止条款
1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若干征税问题的通知 1997年7月24日 豫地税发[1997]160号 第二条
2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调整土地增值税预征率、核定征收率的公告 2017年8月16日 河南省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3号 一、土地增值税预征率
房地产开发企业转让房地产项目,对价格在20000元/平方米(含)以上的单套房屋,预征率为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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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全文, 失效, 条款, 废止, 税务, 规范性文件, 目录, 河南省税务局, 公告, 2021年, 第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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