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5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8-03 04:11:55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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