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5号)

浏览量:          时间:2021-08-03 04:11:55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5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税务行政处罚“首违不罚”事项清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21年第6号),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决定全文废止《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关于发布〈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税务轻微违法行为“首违不罚”清单〉的通告》(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通告2021年第1号)。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

2021年7月21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118512.html

本文关键词: 废止, 税务, 轻微, 违法行为, 首违不罚, 清单, 广州市税务局, 通告, 2021年, 第5号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