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黄石税务局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的温馨提示(二)
国家税务总局黄石税务局推行“非接触式”办税的温馨提示(二)
尊敬的纳税人、缴费人:
为了给您提供更便捷安全的“非接触式”办税体验,黄石市税务局整理汇编了多项常见涉税业务的办理路径,请您尽量选择以下渠道办理:
一、申报缴款
1.纳税申报
(1)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对应税种进行申报。
(2)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申报缴税(费)”--选择“增值税小规模一键零申报”。
2.更正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申报错误更正”--找到对应所属期点击“更正申报”。
3.扣缴税费
(1)已开通“三方协议”自动扣缴税款。
(2)未开通“三方协议”自动扣缴税款:登录电子税务局--开具电子《银行端查询缴税凭证》--下载手机“云闪付”APP--选择“税费缴纳”。
(3)网上开通“三方协议”自动扣缴税款方式: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综合信息报告”--“制度信息报告”--选择“存款账户账号报告”--账户性质“1120一般基本存款账户”、银行行别、开户银行--保存--返回“制度信息报告”--选择“网签三方协议”--点击“新增”,录入相关信息,验证。
二、信息报告
1.实名采集
微信方式:关注“湖北税务”微信公众号--功能菜单--实名办税--实名采集--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输入手机号、税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查询--开始活体认证--快速认证--提交--登记成功即可。
支付宝方式:支付宝首页--市民中心--办事大厅--税务--税务实名认证--实名采集--同意并认证--采集本人人脸--输入税号、手机号--获取验证码并输入---上传身份证正反面照片--提交认证--采集成功即可。
2.税(费)种认定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综合信息报告”--选择“资格信息报告”--选择“我要调整经营内容(税种调整)”。请注意:如涉及到经营范围变更,需先在“一照一码户信息变更”模块变更经营范围,再进行税种调整。
三、发票业务
1.发票申领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发票使用”--“发票领用”。请注意:纳税人需要核对邮寄地址选择邮寄送达,纳税人无需支付邮寄费用。
2.自然人代开增值税普通发票:
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代开发票”。
请注意:(1)部分收入不能在网上申请代开:房屋出售、出租产生的收入;医疗器械、药品、卷烟生产经营和矿产资源开采等需要国家许可的收入;建筑安装行业单张开票金额超过30万元(不含税)的收入;其他行业单张开票金额超过10万元(不含税)的收入;连续12个月累计金额超过100万(不含税)的收入等。(2)自然人为法人和财务负责人身份无法代开。
3.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专票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票种核定”。请注意:纳税人在该模块增加增值税专用发票票种,待办税服务厅后台受理票种核定后,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在电子税务局申请网领专票,邮寄送达。
4.增值税发票增量、扩版业务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票种核定”。
请注意:纳税人可在该模块进行增值税发票的增量、扩版。对于增值税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将在后台及时受理审核,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可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申领发票。如果初次核定增值税专用发票,需要提交增值税专用发票最高开票限额审批的行政许可申请,税务机关审核通过后,纳税人变更金税盘或税务UKEY信息,再自行开具。
四、社保业务
1.城乡居民缴纳社保费
以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缴费(代缴)为例:(1)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代缴”--录入信息--点击提取核定--确认--缴款。请注意:缴费人可以通过“楚税通”缴纳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并可以为他人代缴。(2)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增消所综合申报”--选择“其他申报”--选择“城乡居民医疗保险(村组)”。
2.企业职工社会保险费申报缴费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其他申报”中“社保费申报”--选择申报表“社保费(按核定)申报表”--选择对应税款所属期--点击添加,勾选对应核定单号申报。
3.社保费补缴
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税费申报及缴纳”--选择“其他申报”中“社保费申报”--输入社保号,选择“未申报认定月份”按照补缴单选择月份--选择核定编号--点击“2XXXXXXX”9位数补缴单,点击申报。
4.机关事业养老保险申报
登录电子税务局-选择“我要申报”--选择“其他申报”--选择“机关养老保险及年金”-选择所属期(默认为上一月份),点击“申报”按钮,按认定单编号逐个进行申报。
五、证明开具
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无欠税证明:
(1)登录楚税通--下方“办税”--选择“证明开具”;
(2)登录电子税务局--上方“办税中心”--选择“证明开具”--选择“税收完税证明(表格式)”或“开具税收完税证明(文书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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