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2-07 02:53:05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上海市红十字会

2.崇明区红十字会

3.宝山区红十字会

4.长宁区红十字会

5.奉贤区红十字会

6.黄浦区红十字会

7.静安区红十字会

8.嘉定区红十字会

9.金山区红十字会

10.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11.普陀区红十字会

12.青浦区红十字会

13.徐汇区红十字会

14.杨浦区红十字会

15.虹口区红十字会

16.闵行区红十字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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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上海市, 2020年, 公益, 群众团体, 捐赠, 税前扣除, 资格, 名单,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税务局, 公告, 2021年, 第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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