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2-07 02:53:05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关于上海市2020年度公益性群众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公告2021年第3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现将上海市2020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群众团体名单公告如下:
1.上海市红十字会
2.崇明区红十字会
3.宝山区红十字会
4.长宁区红十字会
5.奉贤区红十字会
6.黄浦区红十字会
7.静安区红十字会
8.嘉定区红十字会
9.金山区红十字会
10.浦东新区红十字会
11.普陀区红十字会
12.青浦区红十字会
13.徐汇区红十字会
14.杨浦区红十字会
15.虹口区红十字会
16.闵行区红十字会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国家税务总局上海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日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120413.html
本文关键词: 上海市, 2020年, 公益, 群众团体, 捐赠, 税前扣除, 资格, 名单,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税务局, 公告, 2021年, 第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