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21-09-11 04:45:39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贺州市医疗保障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的通告
为做好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缴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集中缴费期
集中缴费期为2021年9月1日至12月31日,待遇享受期为2022年度全年;错过集中缴费期的,2022年度会有1~3个月的待遇等待期。
二、缴费标准
2022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按照每人不低于320元的标准缴纳。
三、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
缴费时间及享受待遇时间一览表
序号 | 缴费对象 | 缴费时限 | 享受待遇时间 | 备注 |
1 | 连续参保 | 2021.9.1~2021.12.31 | 享受2022年度全年待遇 | |
2 | 初次参保 | 2021.9.1~2021.12.31 | 享受2022年度全年待遇 | |
2022.1.1~2022.6.30 | 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 |||
3 | 中断参保 | 2021.9.1~2021.12.31 | 享受2022年全年待遇 | 中断1年以上 |
2022.1.1~2022.12.31 | 从第3个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 中断1年以上 | ||
4 | 逾期参保 | 超过2021.12.31 | 从次月1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 |
5 | 新生儿参保 | 出生后3个月内参保缴费的 | 从出生之日起开始享受待遇 |
四、缴费渠道
城乡居民可通过“广西税务12366”微信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金融机构网点、已部署移动智能终端(POS机)的社区村委、办税服务厅等渠道办理缴费。
五、缴费凭据
(一)通过“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微信城市服务、微信小程序“社保云缴费”、支付宝市民中心缴费的,以电子支付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二)通过移动智能终端(POS机)、银行自助终端等智能机具缴费的,以机打小票作为缴费凭据。
(三)通过银行柜面办理缴费的,以银行业务凭证作为缴费凭据。
城乡居民通过上述方式缴费的,可在5个工作日后通过“广西税务12366”公众号查看或下载电子缴费证明(电子缴费证明与纸质缴费证明具有同等效力,确需纸质缴费证明的,可自行到办税服务厅打印)。
六、其他
(一)税务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收缴,医保部门负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登记和待遇享受。缴费事宜请咨询12366纳税服务热线或辖区税务部门;参保登记、待遇享受事宜请咨询12333或辖区医保部门。
(二)如缴费时提示无参保登记信息,可持身份证、户口薄原件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新增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三)缴费时请认真核对“社保经办机构”必须为贺州市及所属县(区),否则请到医保经办机构办理变更参保登记或转移参保登记后再进行缴费。
特此通告。
国家税务总局贺州市税务局
贺州市医疗保障局
2021年8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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