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用人单位2021年工伤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告

浏览量:          时间:2021-09-28 00:30:12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关于开展部分用人单位2021年工伤保险费退费工作的通告






因个别用人单位的行业工伤风险类别有误等原因,导致多缴2021年工伤保险费。请相关用人单位(详见附件)尽快联系主管税务机关办理退费手续。

特此公告。



附件:多缴2021年工伤保险费的用人单位清单



 

国家税务总局中山市税务局

2021年9月14日



郑州外资企业服务中心微信公众号

扫描二维码 关注我们




本文链接://www.0798ci.com/tax/120896.html

本文关键词: 中山市税务局, 用人单位, 2021年, 工伤保险, 退费, 通告

最新政策
相关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