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年第17号)
浏览量: 时间:2021-10-20 23:43:53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关于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应试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公告2021年第17号
2021年度税务师职业资格考试将于11月13日-11月14日举行。为保障广大应试人员和考试工作人员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确保考试安全进行,请应试人员注意下列事项:
一、做好个人健康防护。应试人员应当避免考前14天内在境外及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地级及以上城市)旅行、居住;避免去人群流动性较大、人群密集的场所聚集;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要做好个人防护。
二、关注考区疫情管控要求。应试人员须密切关注所在考区疫情相关信息,知悉、配合并遵守当地疫情防控措施和要求。应试人员尤其应关注所在考区关于健康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核酸检测要求和疫苗接种建议等信息,如有不确定事宜请及时咨询,以免影响应试。
三、实时关注中税协公告。有关考试期间的防疫要求将根据国内外疫情形势动态调整,具体疫情防控要求将在考前另行通知。自11月1日起至考试结束,应试人员应当实时关注所在考区政府网站、中税协官网及中税协微信公众号,及时了解当地最新疫情防控要求,同时保持通讯畅通。
特此公告。
全国税务师职业资格评价与考试委员会办公室
2021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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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关键词: 2021年度, 税务师, 职业资格, 考试, 应试, 有关问题的公告, 中国注册税务师协会, 公告, 2021年, 第1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