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浏览量:          时间:2021-10-14 13:54:35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







局内各单位: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部署,按照在党史学习教育中要开展好“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要求,积极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税务机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税总发〔2021〕14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税务局关于开展2021年“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的意见》(甬税发〔2021〕18号)文件精神,区局将以“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为主题,连续第8年开展“我为纳税人缴费人办实事暨便民办税春风行动”(以下简称“春风行动”),高质量打造“一次不用跑、税事全办好”税务服务品牌,展现争当“重要窗口”税务模范生新气象,以“春风行动”实际成效庆祝建党100周年。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扣党史学习教育和模范机关、文明机关、清廉机关创建,围绕落实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关于推进税收精确执法、精细服务、精准监管、精诚共治的要求,结合“最多跑一次”改革,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突出“优化执法服务·办好惠民实事”主题,深入开展“春风行动”,推出百条便民新举措,着力提升纳税人缴费人满意度和获得感,以认识再提升促进服务再升级,以服务再升级促进营商环境再优化,迈好“十四五”发展第一步。

二、行动内容


深入推进总局百条举措,扎实做好各项细化措施,巩固拓展本地创新事项,紧扣纳税人缴费人的需求,结合深化“放管服”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要求,办好惠民实事。

(一)扎实做好100条总局举措。紧密结合庆祝建党100周年“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围绕群众诉求快响应、优惠政策直达享、便捷办理优体验、分类服务解难题、执法维权显温度、规范执法提质效、信息互通减资料、部门协作促联合、国际合作求共赢、诚信纳税予激励10个方面落实30项100条便民利民惠民措施。

(二)统筹推进“55+13”条细化创新举措。对标今年“春风行动”“办实事”的主基调,精准聚焦纳税人缴费人实际需求,结合打造“一次不用跑、税事全办好”服务品牌,区局推出10大类27项54条细化措施及12条创新措施。各单位要对标总局、市局要求,结合实际,排除困难,提高标准,务求实效。(具体事项详见附件《“春风行动”总局工作任务安排表》《“春风行动”细化举措安排表》《“春风行动”创新举措安排表》)

三、工作要求

(一)坚持党建引领,把牢行动方向。要按照党的建设高质量发展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强化统筹部署,把“春风行动”与“我为群众办实事”、一体推进“模范机关、清廉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相结合,推进党建与业务相互赋能、相互融合,争取各项举措均能体现党建特色。

(二)健全工作机制,有序接力推进。要建立“春风行动”联络员制度、例会制度、定期报送制度及按项销号制度,要及时跟进“春风行动”措施的落实情况、细化情况、创新情况以及纳税人缴费人对“春风行动”的意见建议,并及时反馈。要结合工作实际,融入海曙特色,阶段性推出“春风行动”专题活动。

(三)注重协调联动,营造良好氛围。要加强内部沟通协调,注重与外部门联动配合,同频共振、统一行动,形成上下同心、层层联动的良好工作格局。要充分借助各类媒体广泛开展宣传活动,适时选树一批服务标兵、优秀团体、实践案例,营造主动服务、优质服务、高效服务的营商环境氛围,切实提升纳税人缴费人获得感和满意度。

(四)引入评价机制,提升巩固成果。加强对“春风行动”各项措施落地情况的监督检查,探索建立“春风行动”绩效考核监督检查机制,明确评价标准,形成常态机制,由党建、纪检、法制等部门共同开展跟踪评价,评价“春风行动”实施效果,推动任务清单落实,确保“春风行动”更好地落地见效。




附件:

1.“春风”行动总局工作任务安排表

2.“春风行动”细化举措安排表


3.“春风行动”创新举措安排表




 

国家税务总局宁波市海曙区税务局

2021年4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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