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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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关于2021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的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18〕13号)有关要求,经审核确认,现将2021年度具有免税资格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告如下:
1、河南省河南农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河南省正商教育基金会
3、河南省牧原农业发展公益基金会
4、河南省小草教育基金会
5、河南省东方文化艺术基金会
6、河南省星联教育发展基金会
7、河南省保险中介行业协会
8、河南省粮食行业协会
9、河南省图书馆学会
10、河南省乒乓球协会
11、河南省自行车运动协会
12、河南省网球协会
13、河南省总会计师协会
14、河南省民间文艺家协会
15、河南省营养保健协会
16、河南省民办教育协会
17、河南省认证认可协会
18、河南省工程勘察设计行业协会
19、河南省税务学会
20、河南省保险学会
21、河南省高等教育基本建设学会
22、河南省岩石力学与工程学会
23、河南省上海商会
24、河南省房地产业商会
25、河南省保健用品行业商会
26、郑州工商学院
2021年-2025年,上述非营利组织当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有关规定免税条件的收入,予以免征企业所得税。
河南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河南省税务局
2021年12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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