黔财税〔2021〕48号《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发布2021年度-2023年度公益性社会组织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的公告
黔财税〔2021〕48号
根据《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0年第27号)、《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有关衔接事项的公告》(财政部、税务总局、民政部公告2021年第3号)和《贵州省财政厅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贵州省民政厅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有关事项的公告》(黔财税〔2020〕33号)规定,现将2021年度-2023年度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条件的17家公益性社会组织名单予以公告,具体名单如下:
1.贵州医科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贵州明彻助学中心
3.贵州省为爱黔行公益服务中心
4.贵州省圣哲民族文化和经济发展基金会
5.贵州山水公益基金会
6.贵州同净缘生命科学基金会
7.贵州省满帮公益基金会
8.贵州省爱心公益书画院
9.贵州省黔诚公益联合会
10.贵州三力公益基金会
11.黔西市慈善总会
12.赫章县同心公益协会
13.镇远县慈善总会
14.剑河县慈善总会
15.岑巩县慈善总会
16.黎平县慈善总会
17.从江县慈善总会
贵州省财政厅
国家税务总局贵州省税务局
贵州省民政厅
2021年12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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