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国税发〔2017〕123号《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02 23:38:32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




深国税发〔2017〕123号

 

 



各区国家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网站发展指引〉的通知》(税总发〔2017〕84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以下贯彻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

一、高度重视


税务网站是政府网站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和社会公众密切联系的重要桥梁,在推行政务公开、开展税收宣传、服务纳税人、与公众互动交流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各相关单位特别是开设了子网页的单位要深入学习领会《通知》精神,组织学习培训,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项要求落到实处。

二、相关工作要求

(一)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责分工。各单位办公室是本级网站的主办单位,负责网站建设规划、组织保障、信息内容和安全管理等工作;纳税服务部门负责网站纳税服务频道和栏目建设与管理;信息技术部门负责网站平台技术规划、运维和安全防护;各业务部门负责提供主管业务的相关信息和服务,做好有关业务系统与网站的对接和前端整合。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发布。各单位要建立完善网站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准确发布重要会议、重要活动和重大政策信息。建立保密审查机制,严禁涉密信息上网。特别地,健全网站信息更新保障机制,对信息和数据科学分类、及时更新,对无力持续更新或维护的栏目要进行优化调整。

(三)进一步加强安全管理。强化技术防护,采取必要措施对攻击、侵入和破坏网站的行为以及影响网站正常运行的意外事故进行防范。实时监测网站软硬件环境,留存网站运行日志不少于6个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明确应急处置流程,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三、加强机制保障

(一)不断健全监管机制。市局每季度对子网页开展巡查抽检,对问题严重的将进行通报。定期组织对网站安全管理和技术防护措施进行检查。市局汇总编制网站监管年度报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二)不断完善运维机制。落实专人负责制度,指定专门人员对网站信息内容和安全运行负总责,明确具体运维任务。统筹考虑并科学核定内容保障和运行维护经费需要,把网站经费足额纳入预算。市局汇总编制网站年度工作报表,每年1月31日前向社会公开。

(三)深入拓展协同机制。加强税务网站与宣传部门、主要媒体的沟通协调,提高税务信息的传播力影响力。需上级税务机关网站和本级政府门户网站发布的重要信息,应及时报送并协商发布,共同打造整体联动、同步发声的网站体系。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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