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8号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关于上海市2017年度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第二批)的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上海市国家税务局、上海市地方税务局、上海市民政局公告2017年第8号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及实施条例有关规定,按照《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财税〔2015〕141号)、《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民政部关于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确认审批有关调整事项的通知〉的通知》(沪财税〔2016〕32号)有关要求,现将上海市2017年度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捐赠税前扣除资格名单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2017年度第二批符合公益性捐赠税前扣除资格的公益性社会团体名单
1.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
2.上海财经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3.上海市闵行区教育发展基金会
4.上海市华东师范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5.上海益善公益基金会
6.上海复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7.上海紫江公益基金会
8.上海市韩束公益基金会
9.上海市民办教育发展基金会
10.上海同济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1.上海中医药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2.上海市蒲公英教育发展基金会
13.上海蓝丝带公益基金会
14.上海大音曦生公益基金会
15.上海音乐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6.上海祥双教育发展基金会
17.上海交通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8.上海纽约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19.上海市志愿服务公益基金会
20.复旦管理学奖励基金会
21.上海儒虹公益基金会
22.上海震旦教育发展基金会
23.上海市市西中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4.上海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5.上海汇智经济学与管理学发展基金会
26.上海华东政法大学教育发展基金会
27.上海宏信公益基金会
28.上海民生公益基金会
29.上海复大公益基金会
30.上海颐乐助老慈善基金会
31.上海慧佳慈善基金会
32.上海华信公益基金会
33.上海有人公益基金会
34.上海市慈善基金会
35.上海珍宝公益基金会
36.上海莱士慈善基金会
37.上海华扬联众公益基金会
38.上海市华侨事业发展基金会
39.上海银科公益基金会
40.上海市未来梦想公益基金会
41.上海袁立公益基金会
42.上海至尊园公益基金会
43.上海慈慧公益基金会
44.上海国峯慈善基金会
45.上海海康贝公益基金会
46.上海市老年基金会
47.上海虹口区凉城社区基金会
48.上海联劝公益基金会
49.上海真爱梦想公益基金会
50.上海宋庆龄基金会
51.上海仁德基金会
52.上海市青橄榄树公益基金会
53.上海红纺公益基金会
54.上海荣庄公益基金会
55.上海瑞华慈善基金会
56.上海易顺公益基金会
57.上海汤臣慈善基金会
58.上海民建扶帮公益基金会
59.上海聚德慈善基金会
60.上海至美公益基金会
61.上海万宇慈善基金会
62.上海恩德公益基金会
63.上海能近公益基金会
64.上海市帮困互助基金会
65.上海惠爱公益基金会
66.上海大丰公益基金会
67.上海慈源爱心基金会
68.上海诺亚公益基金会
69.上海汉庭社会公益基金会
70.上海荣茂慈善基金会
71.上海广播电视台艺术人文发展基金会
72.上海弘毅生态保护基金会
73.上海现代服务业发展研究基金会
74.上海国乾公益基金会
75.上海市青年创业就业基金会
76.上海正享公益基金会
77.上海新世纪社会发展基金会
78.上海大慈公益基金会
79.上海华爱公益基金会
80.上海自然而然中医药发展基金会
81.上海市安济医疗救助基金会
82.上海颜德馨中医药基金会
83.上海市人口福利基金会
84.上海周良辅医学发展基金会
85.上海市创新细胞生物学发展基金会
86.上海市医药卫生发展基金会
87.上海市文社艺术基金会
88.上海德汇公益基金会
89.上海市国防教育基金会
90.上海东方脑医学基金会
91.上海尚医医务工作者奖励基金会
92.上海市爱心帮教基金会
93.上海市儿童健康基金会
94.上海交响乐团文化发展基金会
95.上海市长宁区新华社区基金会
96.上海市徐汇漕河泾社区基金会
97.上海浦东新区浦兴社区基金会
98.上海市徐汇龙华社区基金会
99.上海市虹口区广中社区基金会
100.上海星舍公益基金会
101.上海医贾通公益基金会
102.上海泉爱公益基金会
103.上海金鼎金融历史文化发展基金会
104.上海蓁爱公益基金会
105.上海建桥学院教育发展基金会
106.上海双平慈善基金会
107.上海浦东新区金杨社区公益基金会
108.上海金梧桐公益基金会
109.上海吴昌硕文化艺术基金会
110.上海永达公益基金会
111.上海念慈防癌抗癌慈善基金会
二、纳税人2017年度通过第二批公益性社会团体发生的符合条件的公益捐赠支出,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税前扣除。
特此公告。
上海市财政局
上海市国家税务局
上海市地方税务局
上海市民政局
2017年7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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