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浏览量: 时间:2017-09-17 22:07:41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根据《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开展2016年度市、县两级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闽地税〔2016〕122号)要求,现对截至2016年6月30日止,由我局制定或由我局牵头主办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现行有效的15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12份,全文失效废止的26份。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附件:(点击下载附件)
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5份)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12份)
3.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6份)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6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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