闽地税〔2016〕75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09-26 03:07:04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





闽地税〔2016〕75号






各市、县(区)地方税务局(不发厦门),各设区市地方税务局直属及派出机构(不发厦门),平潭综合实验区地方税务局,局内各单位:

现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全面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函〔2016〕148号,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认真贯彻执行。

一、组建省局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

根据《通知》、《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税收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税总发〔2014〕105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加强企业所得税后续管理的指导意见》(税总发〔2013〕55号),经研究,省局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由以下人员组成:

组长:罗恩平

副组长:张良、徐建华

团队成员:许玉生、余继诚、张中安、卞松峰、陈建、许东、吴毅鹏、陈东吴、周娟、林伟、黄丰桂、林雪梅、饶伟、黄振智。

二、省局风险管理团队本年度工作安排

第一阶段:按照《通知》要求,研究确定我省企业所得税重点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名单,建立企业所得税风险指标模型,编制企业所得税风险事项应对指引。

第二阶段:总结专家团队工作开展情况,对典型案例进行分析点评,研究解决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中遇到的疑难问题,修改、完善风险指标模型。

省局风险管理团队集中工作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三、设区市局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迅速部署

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建设是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构建以风险管理为导向的企业所得税管理体系的重要举措,是应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后企业所得税管理出现的新情况、新形势下加强企业所得税事中事后管理的必然要求。各设区市局要充分认识该项工作的重要性,积极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风险管理工作。

(二)加强组织,形成团队合力

各地应加强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选拔领军人才、人才库人才、业务能手等熟悉所得税、税收征管、数据管理、稽查等专家型人才,或外聘专家建立市级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并保证人员相对稳定,以满足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作为基础性、日常性、长期性工作的需要。

各设区市局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要集中优势资源形成合力,按照总局和省局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管理工作的要求,承接省级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推送的任务,探索建立符合本地区实际情况的风险指标模型,指导县(区)局开展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应对工作。

(三)加强经验交流,“走出去”“引进来”

龙岩市局已初步建立了企业所得税风险管理团队,对重大事项、高风险事项和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实施团队管理;建立风险识别模型,监控企业所得税异常申报信息;建立申报数据分析机制,强化后续监控,取得了较好成效。各地可以与龙岩市局进行交流和协作,开展、完善本地区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工作。

(四)开展绩效考评,及时总结报告

企业所得税重点税源和高风险事项团队管理是税务总局确定的2016年度绩效考评项目,各地要高度重视,加强指导,认真总结风险团队管理工作。各地应于2016年11月10日前向省局(所得税处)报告工作情况。报告主要内容:风险团队建设、风险管理机制建设、风险点的识别和推送情况、协助千户集团风险管理查补收入(含调减亏损情况,下同)、重要行业和重点税源企业所得税查补收入、各项高风险事项查补收入、所得税风险应对效能、查补收入占所在单位所得税收入比重等情况,对完善所得税风险管理工作的意见建议等。




 

福建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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