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就严禁强制代理等事宜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就严禁强制代理等事宜致纳税人的公开信
尊敬的纳税人:
涉税代理和涉税鉴证等中介服务是市场经济活动的重要内容和纳税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合规、自愿和规范的涉税鉴证等中介服务有助于促进纳税人依法诚信纳税、提高税收征管质效,有助于维护国家税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然而,目前在纳税人在办理相关涉税业务时,仍有个别地区存在着利用行政权力强制代理、指定代理和强制要求提交社会中介组织的涉税鉴证报告的现象,扰乱正常的税收秩序,不仅增加了纳税人的经济负担,也严重损害了税务部门的形象。为防范类似问题,现就严禁强制代理和指定代理等事项公开告知如下,诚恳接受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
一、依据税法规定,您在企业所得税年度汇算清缴申报、资产损失税前扣除、各种税收优惠事项办理和纳税人注销清算等涉税业务中,由您根据自身业务和防范涉税风险的需要,自主决定是否需要社会中介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相关涉税业务和涉税鉴证,并自愿选择社会中介代理组织。
二、我们禁止一切强制代理和指定代理行为,您在办理涉税业务过程当中,任何人以税务机关名义要求您到指定涉税中介机构代为办理的要求都缺乏法律依据,也非出自我们的授意。
三、您有权拒绝全省各级税务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强制代理、指定代理及强制出具涉税鉴证报告的要求,并向我们投诉或举报。我们一经查实,将予严肃处理,决不姑息。
四、青海省国家税务局、青海省地方税务局受理投诉或举报途径、电话。
(一)投诉电话:(0971)12366(国地税通用)
(二)举报渠道:
1.青海省国家税务局监察室
举报电话:0971-8227217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中区文化街11号
电子邮箱:qhgsjcsgxl@163.com
2.青海省地方税务局机关纪委
举报电话:0971-6165915
地址:青海省西宁市城西区昆仑路9号
电子邮箱:664768519@qq.com
衷心感谢您对青海税收工作的关心和支持!诚邀您的监督!
青海省国家税务局
青海省地方税务局
2017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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