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浏览量: 时间:2017-11-18 01:54:19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结果的公告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7年第3号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办公厅关于做好“放管服”改革涉及的税务部门规章税收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税总办发〔2017〕65号)和福建省地方税务局的部署,对截至2017年8月31日止,由我局制定或由我局牵头主办与其他部门联合制定的税收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其中:现行有效的20份,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8份,全文失效废止的5份。现将《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和《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予以公告。
本公告中的文件所转发的上级机关文件是否有效,应依照有关上级机关发布的“公告”或“通知”的规定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点击下载】
1.现行有效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20份)
2.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8份)
3.全文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5份)
福州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9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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