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国税发〔2016〕259号 关于印发《甘肃省税务部门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1-22 00:41:51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甘肃省地方税务局关于印发《甘肃省税务部门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甘国税发〔2016〕259号
各市(州、区)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矿区税务局,省国税局直属税务分局:
为贯彻落实《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中关于“实行纳税人涉税信息国税、地税一次采集、按户存储、共享共用”的要求,推进办税便利化改革,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办法〉的通知》(税总发〔2016〕96号)规定,甘肃省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联合制定了《甘肃省税务部门涉税信息采集共用管理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对执行中发现的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反馈至省国税局、省地税局。
附件:甘肃省税务部门涉税信息采集共用资料清单
甘肃省国家税务局
甘肃省地方税务局
2016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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