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财税法〔2017〕2号《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6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浏览量: 时间:2017-11-27 22:21:03
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公布获得2016年度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名单的通知
成财税法〔2017〕2号
各区(市)县财政局、地方税务局: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国家税务局四川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转发〈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川财税[2014]15号)精神,现将经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地方税务局联合审核确定的获得2016年度免税资格的4家非营利组织名单公布如下:
成都市风景园林学会
成都无线电协会
成都麦田阳光自闭儿童助残中心
成都轨道交通协会
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有效期为五年,自认定年度起连续五个公历年度。
成都市财政局
成都市地方税务局
2017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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